如皋新农合和居民医保正式确定要合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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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并轨工作。这标志着在我市实施14年之久的新农合制度将以新的身份并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制度)建立于2003年,目前参保居民88万余人。【主管部门:市卫计委】

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于2007年,参保居民12万余人。【主管部门:市人社局

这两项制度建立以来,覆盖面不断扩大,筹资标准逐年提高,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已建立起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主的医疗保障制度,有效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今年5月,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如皋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并轨实施方案》,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职责,由市人社局承担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其目的是建立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全民医保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全民医保、应保尽保”的原则,实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全民覆盖、无缝对接。职工医保参保范围以外的人员,将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保障范围。根据省、市要求,我市认真研究筹资及待遇享受政策体系,延续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政府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政策,适当提高筹资标准。通过民政、财政等部门,对困难人群给予缴费补助。同时,按照“以收定支、保障基本、待遇不减、动态调整”的原则,制定城乡居民医保实施细则,平稳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

整合后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参保居民就医实行实名制管理,持本人社保卡在定点机构就医购药,实行即时结算。

在制度整合的同时,我市将同步推进参保登记、缴费流程、就医结算、定点管理、基金监督和基层平台等“六个规范建设”。

深度融合两个经办机构原有的业务经办操作规程,改进经办服务手段和管理办法,简化和优化服务流程,加快网上社保服务、电话咨询服务,建设自助一体机、手机智能服务等线上申办业务、查询信息等服务体系,结合农村特点把服务延伸到行政村,实现“社保服务全覆盖、经办服务不出村”的目标,让老百姓尽享便捷医保。


重要提醒

在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并轨工作尚未正式结束之前,仍执行现行的医保制度。市民朋友若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相关部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如皋市人社局 医保处

办公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12333或8728615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如皋市卫计委 新农合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咨询电话:87513791

信息来源|如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