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卫计委校园招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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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校园招聘公告》要求,现对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2017年7月1日
(一)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20到达考点,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3:20到达考点;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所在考场及候考室安排于面试当日公布)。
二、面试地点:
太原市卫生学校(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南二巷4号)。
三、面试对象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四、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五、总成绩及面试成绩的计算
(一)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进行过笔试的考生,总成绩为其面试成绩。
(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同一岗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各考生面试成绩。
(三)未形成竞争岗位人员(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才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总成绩有并列,进行过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未进行过笔试的考生,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六、面试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盖章的面试函原件,经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接受统一封闭管理。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考生不准携带各种通讯、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着装不得佩戴领花、胸花、头饰等饰物,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时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以及与面试无关的内容。
(三)考生面试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面试纪律。
(四)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及行车路线,按时报到参加面试。
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26日
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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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形成竞争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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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注
我
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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