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医院热烈庆祝《中医药法》正式实施
杏林春暖,春和景明。“海滨邹鲁”省会之城福州,在这里,福州市中医院已然伫立七十周年。这里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传承,还有七十载春秋、医心如初的中医人,传承与发扬中医药文化,勇于创新,坚持为民发展。
70年沐风栉雨,70年春华秋实,曾经那个医疗设备不完善、诊疗技术相对落后的医院早已尘封在历史的扉页中。目前,我院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与此同时,随着今年6月26日新病房综合大楼的开工建设,注定是医院实现历史性跨越发展的一个重大机遇,标志着医院的发展又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如今,福州市中医院再一次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契机——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新法的施行,是我国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部法律共设九章63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保护与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规定。
那么,《中医药法》能解决哪些问题?
早在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之初,国家就强调,新法旨在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作用,解决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淡化、服务领域趋于萎缩的问题;二是加强中医药传承、鼓励中医药创新,解决老中医药专家很多学术思想和经验得不到传承、一些特色诊疗技术方法濒临失传、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创新不足以及中医药人才匮乏的问题。三是加强中药扶持保护、促进中医药协调发展,解决中医中药发展不协调、野生中药资源破坏严重问题。四是加强中医药发展的投入,强化政府责任,解决中医药发展基础条件差的问题。
接下来,福州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图表,带您读懂《中医药法》中的几大要点。
来源:综合《中医药法》、《中国中医药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