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创城记】“文明养犬”受关注,邯郸市民纷纷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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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邯郸晚报刊发的“文明养犬”系列报道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民们纷纷致电晚报编辑部,表达自己对“文明养犬”的看法和建议。


文明养犬,人犬和谐共处

燕女士养宠物犬已有十余年。陆续养过田园犬、西施犬等犬种,目前饲养着一只哈士奇犬。“宠物犬养的时间长了,就会和饲养者之间产生深厚的感情。”燕女士认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饲养宠物犬本无可厚非,但一定要遵守相关法规,做到文明养犬。

哈士奇犬虽性情温驯,但体形较大,一些人见后难免生畏。为了顾及他人感受,燕女士每次外出遛狗一定会牵住犬绳,尤其是遇到老人或小孩时,更是紧紧拽住宠物犬,让对方先行通过。此外,燕女士外出遛狗一定会随身携带工具,及时清理犬粪。

“狗是人类忠实的伙伴。只要做到文明养犬,就一定会得到他人的理解和尊重,从而营造人和宠物犬和谐共处的良好环境。”燕女士说。

加强治理,规范养犬行为

“有个别养犬人很不自觉,让狗随地排泄粪便,还不及时清理,更有甚者竟然让狗在电梯内排泄,严重污染了小区环境。另外,一些人遛狗不牵犬绳,容易造成犬只伤人,特别是对儿童安全造成了威胁。”温女士表示,希望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治狗”力度。

对于市民反映较为强烈的宠物犬随地排泄、遛狗不拴犬绳等不文明行为,市公安局犬类管理科表示,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外出遛狗;市民遛狗要用1.8米以内的犬绳牵引,并随身携带犬证和清理犬粪的工具;公园、医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不得遛狗……对于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安机关有权责令养犬人改正,若拒不改正,将暂扣犬只并处50至200元罚款。

市民若发现违规养犬现象,可拨打5305110举报。

禁烈性犬,保障公众安全

不少市民反映,一些养犬人为了彰显个性,会饲养狼狗、藏獒等体形庞大、性情凶猛的烈性犬,对公众安全造成了威胁。日前,我市某小区一男子私自饲养的一只烈性犬突然发狂,将其咬成重伤入院。此外,一些无主流浪犬四处流窜,不仅威胁公众安全,还会传播疾病。对于这些犬只,有关部门已加大捕捉力度。

市公安局犬类管理科表示,《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市民在主城区内养狗,须到公安机关犬类管理机构办理养犬登记证,且严禁擅自饲养藏獒、俄罗斯高加索犬、中亚牧羊犬等烈性犬,违者将被没收犬只,并处500至2000元罚款。

完善法规,调整遛狗时间

《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外出遛狗。”

对此,有养犬人认为,宠物犬多晒太阳才能抑制病菌繁殖,进而健康成长,但按照现行法规,养犬人只能在每天的早晨7点前和夜晚8点后才能遛狗,这段时间恰好避开了日照。因此,呼吁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完善法规,适当调整“遛狗时间”。

对于这些建议,市公安局犬类管理科表示,将记录下来并反映至上级有关部门。同时,警方提醒,入夏后天气炎热,犬只进入烦躁期,极易发狂伤人。家有幼童、孕妇和老人的养犬人尤其要对宠物犬加强监管、保障卫生,切莫养狗为患;市民一旦被狗咬伤,要及时清理伤口并到正规医院就诊。


来源:邯郸新闻网 全媒体记者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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