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北京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结果出炉!公立医院门槛真高!基层...
刚刚,北京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核结果公示出来了!
依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申报材料审核结果,经研究,我委同意以下医疗机构相关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申请。
不难发现,基本上都是首次配置,不然就是报废后新增。相比之前各大医院举债采购大型设备的铺张浪费相比,现在卫计委针对公立医院采购大型设备的标准要严格许多!
多组数据表明,自05年以后,各大公立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增长与闲置。2016年,多省严禁公立医疗机构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公立医院机构申请配置或更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时,其资金来源将受到严格审核。这些省份中就包含北京、重庆、山西、湖北、安徽、河北...更有相关省份卫计委表明:公立医院一律停止采购大型医疗设备...
看来卫计委也对部分公立医院的某些“铺张浪费”现象不满,采购标准变高是好事,但不允许采购也是不合理的,毕竟医疗设备的使用年限和损耗也是存在的,到了一定时间需要更换也是必要的!
我国甲类大型设备须经国家卫计委批准,乙类大型设备须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我国基层医疗环境相对较弱,之前在这块的设备也一直跟不上,不过近年来,随着分级诊疗的推进,乙类大型设备在基层医疗机构有望迎来难得的市场机遇。
山西省之前就发布过相关政策,明确放宽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准入条件,适度放宽基层医疗机构及非公立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条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向基层倾斜。对于开展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以及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县级医疗机构的配置申请,可重点考核人员资质、技术服务能力等相关指标,对床位规模、门急诊人次等业务量评价指标,可适度放宽。
湖北省,4月27日发布了《湖北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允许其配备CT等乙类设备。
由此可见,在公立医院快要溢出的大型设备,即将在基层市场呈爆发性增长,各位可以多做做身边的市场咯~
乙类大型设备包括: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等设备。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