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农业厅资格复审公告发布|2+4+N农业专项面试限额抢报
根据《山西省农业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将于近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
地点:山西省农业厅四楼会议室(太原市新建路59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从学信网注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学历、所学专业证明。
4.已就业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机构)。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四、注意事项
1、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不再递补。
此后各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351-8235207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山西省农业厅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