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起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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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社厅[2017]94号文件精神:自7月29日零时起,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除中药饮片外的全部药品加成。同时同步调整200项医疗服务价格,主要表现为一升一降。
一、一升
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154项。其中,诊查、会诊、护理、注射等综合医疗服务类29项;例: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门诊、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将从现在的3元、5元、7元分别调整为5元、10元、15元;涉及医院麻醉科、神经外科、甲状腺外科、口腔外科、心胸血管外科等手术类113项;例:剖宫产手术从现在的800元调整为1300元;涉及中医及民族医类12项;例:拔罐疗法从10元调整为15元。
二、一降
降低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共46项。其中,检验类37项、影像类8项、放射治疗类1项。 例:磁共振波谱成像从现行450元下调为400元;全身显像PET/CT从8000元下调为6500元等。
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深化医改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据了解,2015年,云南省已取消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目前,大理、红河等6个州市范围内的公立医院也已经取消药品加成,今年9月30日前,云南省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据了解,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并根据国家和我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有关精神、诊疗项目临床实际应用及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制定相应的结算规则,确保参保患者医疗费用正常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