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审批即可开展远程审方?武汉食药监这样说……

21世纪药店

2016年,福建停止新批连锁药店试行远程审方,广州明确远程审方试点工作方案效力终止。一时间,“远程审方将退市”成为不少药店人的担忧。


2017年,远程审方走向突现明朗之势,如今随着成都、长沙等地的支持,这个曾经的“过渡性政策”收获众多支持。


近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开展执业药师远程服务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于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的第三方平台从事远程审核处方活动的,无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复。



对于放开审批,《补充通知》则表示,随着人民群众健康意识日渐增强,对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有能力提供远程药学服务平台的企业日渐增多,鼓励我市药品零售企业利用执业药师远程服务的新方式来弥补执业药师不足。


与此前作为缓解执业药师不足的“过渡性政策”不同的是,如今远程审方被当成与电子处方相结合的创新手段。


其中,成都食药监要求对电子处方和远程审方服务系统试点开展的情况进行总结,把该项工作作为备选创新项目,向四川省局和市政府进行推荐。


与此同时,将电子处方和远程审方服务系统的监管数据纳入市局大数据中心的相关工作进行研究,让电子处方和远程审方在药品智慧监管和机器换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据了解,成都市自2013年启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试点至今。据《成都晚报》消息,截至去年底,成都共有6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391家门店、86家单体药店参与试点;370名专职远程执业药师开展远程药学的审方、咨询等服务。


在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药店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在现有零售连锁药店执业药师短缺的情况下,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注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和远程药学服务。在海口市开展互联网电子处方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逐步在全省药店推广电子处方、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实现网上问诊、药店取药。”


各地对远程审方的推行态度也在逐渐明朗。


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在配备符合远程处方审核设备及管理制度的条件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在总部设置执业药师集中审核处方,通过网络指导连锁门店进行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


长沙食药监便在《长沙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实施细则》(下称《细则》)中,对远程审方给予了支持。该《细则》要求,“已实现‘七统一’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应设立远程药事服务室,对其所属门店开展执业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和合理用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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