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督导组赴北京督导试点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关于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联合督导工作相关要求,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四川省精神卫生中心、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国家项目办组成的国家督导组一行7人于2017年8月7日—9日赴北京督导精神卫生综合试点工作。
8月7日、8月8日国家督导组分别赴北京市2个国家级精神卫生综合试点区——北京市海淀区和朝阳区,除查看区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康复机构外,还现场督导了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工作情况。通过工作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实地查看精神卫生管理服务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朝阳区和海淀区政府、综治、卫生、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残联,以及有关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委会等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约60余人参与督导工作。
8月9日上午,国家督导组赴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听取北京市整体精神卫生工作情况汇报,并反馈督导意见。督导组对北京市的精神卫生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北京市的精神卫生综合试点工作成效包括:一是党政重视、组织得力;二是齐抓共管、协同给力;三是注重宣传,发动到位;四是开拓创新、特色突出;五是服务规范,成效显著。同时,督导组建议北京市在精神卫生工作中要多管齐下,补齐发病报告率偏低的短板;持续强化保障、夯实基础,提高服务水平;要着眼长远,持续发力,并根据居民实际需要,身心并重、注重心理健康。督导组希望北京试点工作能继续总结经验,扩大成果,将成熟的经验北京其他地区率先推广,为后续推向全国奠定基础。
最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委员刘泽军表示,对国家督导组提出的试点工作成绩,北京市将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对工作短板,将认真加以研究分析,重点予以关注和改进。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处长刘清华指出,北京市下一步将从健全机制、统筹资源、创新服务、复制推广、继续发展五方面,全面落实国家督导组的意见建议,以进一步提升本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居民精神心理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