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面向嘎查村卫生室3年制中等专业学历医学生教育培养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14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牧区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资源下沉,着力解决乡村医生短缺和断代问题,达到嘎查村医疗技术人员“留得下、用得上、靠得住”的目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面向嘎查村卫生室3年制中职医学生教育培养规划》(内卫计科教发〔2016〕1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形势下党的“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国家、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开展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培养项目,为乡村医生队伍储备后备人才,加快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提高乡村医生队伍整体水平。
二、项目目标
从2017年起,每年计划招收面向嘎查村卫生室3年制中等专业学历医学生2000人,到2020年,为嘎查村卫生室培养中等专业学历医学生8千至1万人,力争全区乡村医生总体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全区30%以上的乡村医生获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三、项目内容
开展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培养项目,坚持实用性原则,按照农村医学、蒙医、中医的知识技能,使学员掌握适合农村牧区基本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的农村医学、蒙医、中医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使用西医基本药物、蒙医药、中医药和适宜技术的方法;能为农村牧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院前急救;具有在农村牧区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能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旗县级医疗机构等。努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与农村牧区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技术水平较高且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村牧区卫生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乡村医生医疗卫生技术和服务水平。http://www.yixue99.com/2017/nm_0814/104341.html
四、教学形式
委托由自治区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认定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资质、且开设有“农村医学、蒙医学、中医学”专业的学校(学院),采取全日制进行面授授课。
五、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自治区成立由卫生计生委、教育厅、财政厅组成的面向嘎查村卫生室3年制中等专业学历医学生教育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1.负责制定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培养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确定项目教学承担院校;
2.审定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培养项目计划和教学内容;
3.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4.协调各教学管理单位和各级管理领导小组考务工作。
(二)盟市领导小组由盟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局、财政局组成,日常工作由盟市卫生计生委科教职能科室负责。
1.负责提出本盟市年度招生需求,在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招生需求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负责本盟市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培养的招生组织工作;
3.负责本盟市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培养项目的组织管理;
4.负责监督本盟市教学单位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5.定期到各教学点检查教学工作、考试考务工作;
6.协同教学单位组织安排学员临床实习,实习地点应设在旗县医院或经盟市卫生计生委考核认定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三)旗县领导小组由旗县卫生计生局、教育局、财政局组成,日常工作由旗县卫生计生局科教职能部门负责。
1.根据本地实际需求,负责提出本旗县年度招生需求,在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招生需求上报盟市卫生计生委。
2.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学员报名,审核报名资格;
3.按照需求,对于取得《中等专业学历毕业证书》,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由旗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工作需求,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优先聘用到嘎查村卫生室工作。
(四)培养院校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办公室、教务科、招生办、学生科组成,日常工作由学校组织专人负责,并指定专门职能科室承担具体工作。
1.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学员报名,审核报名资格,负责办理录取手续,核发录取通知书;
2.按照教育部门规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做好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学员的学籍注册和管理;
4.负责把学员个人资料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5.组织安排所负责地区学生的考务工作及补考工作;
6.协同盟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安排学员的临床实习工作;
7.发放毕业证书。
六、招生对象及办法
(一)招生单位。
具有中等专业教育办学资质、经自治区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认定设有“农村医学、蒙医学、中医学”中等专业教育的医学院校。蒙医学、中医学招生学校(学院)资格,应按照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医类专业招生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6)1 3号)文件要求,须通过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蒙中医药管理局、教育厅批准认定,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备案。具体招生院校名单另行通知。
(二)招生对象。
主要面对应、往届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 0周岁以下(含3 0周岁);有志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且能完成学业。贫困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及蒙医、中医传承,根据具体实际需求,可将招生对象扩大到初中毕业学历。
(三)招生办法。
1.根据《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文件规定,中等专业学历教育采取注册招生办法。
2.符合招生条件的人员,凭高中(初中)毕业证、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相片8张,在当地旗(县)区卫生计生局或指定的教学院校报名,审核合格后由培养院校办理录取手续,核发录取通知书。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在职在岗人员优先录取,由所在旗县区卫生计生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七、专业及学制
专业:农村医学、蒙医学、中医学。
学制:三年,全日制脱产。
八、学籍管理、证书颁发与待遇
(一)学籍管理。凡经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的学员,统一由各培养院校按自治区教育厅中等专业教育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二)证书颁发与待遇。学员按教学计划完成各门课程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由所在院校颁发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中等专业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员按照《执业医师法》,具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资格。
九、学习费用
符合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条件的学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高中阶段蒙古语授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政策意见的通知》(内政办(2011)23号)等文件执行,享受中职“两免”政策。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专学历教育培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政府深化医改管理目标和责任考核,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将其作为健康扶贫及教育扶贫重点工作,优先面向贫困地区开展中职学历免费医学生教育工作。各盟市卫生计生、教育、财政部门要紧密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报自治区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专学历免费医学生教育培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健全财政保障机制。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专学历教育培养项目执行自治区中职学历教育“两免”政策。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相关经费。承担教学院校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保留、挤占、挪用。
(三)强化政策保障。各盟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有利于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专学历医学生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取得《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并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旗县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优先聘用到嘎查村卫生室工作。对于取得《中专学历毕业证书》,而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学员,可先试用,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再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2年。
(四)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专学历教育培养项目,是培养农村牧区卫生人才,提高农村牧区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引导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的重要惠民措施,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有效宣传途径,解读政策,广泛宣传,确保自治区面向嘎查村卫生室中职学历教育培养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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