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推出“放管服”改革十项举措
8月10日,国家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放管服”(放管服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进行说明介绍。在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副巡视员龚向光介绍说,近期国家卫计委出台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推出了卫生计生领域十项重点改革举措,这些措施已经上报国务院,同时,卫计委还将深化细化改革举措,制订出台具体的、具有可操性文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加强简政放权,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政策环境,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注重规划引领,为社会力量办医开拓发展空间。根据国办印发的《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总体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加快推进社会办医成规模、上水平发展。要求将社会办医纳入相关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
第二,落实鼓励扶持政策,为社会力量创造公平发展环境。在医联体建设方面,鼓励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面,累计支持社会办医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28个,投入项目经费1.4亿元,省级和市级层面的重点专科项目也有相应资金支持社会办医。在新农合定点方面,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纳入定点范围,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第三,激发创业活力,为行业发展培育新型业态。今年2月,我委修订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一方面取消“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限制,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专业优势,调动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医疗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另一方面增加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五类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类别,并配发标准规范,进一步拓宽办医渠道,丰富办医层次,鼓励社会力量连锁举办,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第四,建立区域注册制度,让社会力量共享优质资源。我委在今年2月发布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将医师执业地点由“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医师“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可以在多个机构执业。医师区域注册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医疗资源的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实现了优质医师的广泛共享,为社会办医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人才支撑。截止目前,全国共有6.6万名医师多机构执业,其中到社会办医的占69.6%。
第五,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行业准入管理水平。今年4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注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注册申请材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批准、网上存档,形成全流程、电子化的行政审批机制。各地以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为突破口,逐步构建配置合理、运作规范、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准入管理模式,为社会办医、医师多点执业打通审批环节的“最后一公里”。
总的来看,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进展顺利,取得了积极成效。社会力量在医疗领域的投资总量不断扩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在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健康服务需求等方面优势明显。一批社会办医品牌得到患者和行业的高度认可,在许多地方已经形成规模优势。不少社会办医投资人反映,目前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积极性十分高涨,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参与方式和发展模式更加多样。截至2017年4月底,全国社会办医疗机构有44.4万家,占医疗机构总数的45%;社会办医院有1.69万家,占医院总数的57.2%。2011年至今,公立医院数量基本持平,社会办医院数量累计增长100%,成为推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壮大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二是再增加5类独立设置的机构类别;三是加快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四是进一步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五是将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六是对于以合资合作形式设立诊所的,进一步给予优惠政策;七是清理医疗机构审批中的一些证明材料。
□来源:国家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