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禁止药店售卖杂物日用品,违者将取消定点资格

21世纪药店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里摆放、售卖日用品、化妆品、副食品等商品,违规套取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让参保人用医保卡刷日用品等,已是几近公开的秘密。


记者从宁德市医保局获悉,8月10日至9月30日,宁德市将开展全市定点药店自查工作,允许定点药店在自查期间,自行查找存在问题,并完成整改。同时,各定点药店将作出承诺,对自查期结束后,仍发现存在问题的,自愿接受医保规定处罚。


据悉,宁德市定点药店将对照《宁德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情况表》开展自查工作,主要涉及十大方面内容。分别是:是否存在营业执照药店名称与店外标识名称、医保登记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悬挂定点药店标牌及公开医保监督电话;是否严格执行医保有关政策规定;是否存在空刷社保卡套取医保现金、为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代刷社保卡、将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套用药品结算等违规行为;是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营业时间内是否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是否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是否对医保收费的设备和软件实行专人管理,是否有存在医保系统联网的设备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直接与互联网相联的情况;是否主动适应医保要求,进行药品供应结构调整,店内医保目录内药品供应是否充足(即:店内非处方药供应率西药≥85%,中成药≥50%);是否存在陈列、销售日用品、化妆品、食品等情况;是否有保存、单独装订参保人员外配处方的情况;是否有核验持卡购药人员“人卡一致”情况,对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是否有准确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为规避超限额规定而采用分次刷卡的情况,是否存在社保卡“寄存”“过夜”等情况。


自查工作结束后,按照《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凡医保定点药店所有食品、化妆品、日用品均应全部下架,违规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对定点药店陈列、销售食品、化妆品、日用品的,一经发现,暂停刷卡1个月;年内发现2次,暂停刷卡3个月;年内发现3次的,将取消定点资格。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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