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红黄绿”灯榜单!走过路过不能错过~
路桥卫生计生监督
近日,为了打好“迎国卫复审”
这场持久战,
我们卫监君战高温、斗酷暑
对全区的“四小”行业进行一遍又一遍“地毯式”的督查和整顿,
为您呈上新鲜出炉的“红黄绿”灯榜单
为您呈上新鲜出炉的
第四期“红黄绿”灯榜单
第四期
那么
以上的名单是怎么被选出来的呢?卫监君在这里做一个小科普!
“红黄绿灯”管理对象
主要为宾馆、美容、美发、足浴经营单位
“红黄绿灯”评定标准
红灯
1.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受到通报,存在较严重问题的;
2.违法、违规、无证经营,不服从卫生监督管理,或受到卫生行政处罚的;
3.受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黄灯
1.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受到通报,存在不配合检查工作的;
2.在各级部门考核、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的;
绿灯
1.制度健全,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政府或上级部门表彰的;
2.在文明创建督查考核评分中名列前茅的。
“红黄绿灯”评定方式
每二周经所领导审批后,
统一将结果通过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路桥卫监微信公众号、街头宣传栏等方式,公布公共场所单位的名称、地址、信号灯等内容。
“红黄绿灯”变换途径
入选“绿灯”的公共场所如有“黄红灯”评定标准中情形发生,经分管科室评定,报所领导审批后,信号灯由“绿”变为“黄”或“红”。
“黄灯”或“红灯”业主想撤销或转换信号灯颜色,应先主动提出申请,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报所领导审批后,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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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卫生计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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