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国务院法制办来省疾控中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立法调研
为深入研究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需要细化、完善的主要法律措施,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王振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副司长张磊时等领导带队到吉林省疾控中心进行立法调研。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处副处长陈德宝,省疾控中心主任黄飚、党委书记方赤光,省结防院副院长刘思洁等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中心理化实验室和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省结防院副院长刘思洁向调研组介绍了近年来吉林省疾控中心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能力提升、重点传染病防控等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绩。调研组对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检测能力表示了高度的肯定和赞许,鼓励中心继续加强实验室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测水平,充分利用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数据,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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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结束,调研组领导与中心领导班子及食品所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座谈。方赤光书记首先对调研组一行来吉林省疾控中心调研表示了热烈的欢迎。随后,他介绍了吉林省疾控中心的基本情况和全省疾控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情况。方书记表示,吉林省疾控中心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食品安全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建立健全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技术规范、方案及相关制度,2010年省疾控中心开始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吉林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全省共有13个监测机构,218家哨点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监测覆盖面达到全省各市县,全面提升了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技术支撑能力。
听取汇报后,调研组专家充分肯定了中心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疾控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黄飚主任和方赤光书记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需要细化、完善的主要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来自吉林市及桦甸市疾控中心从事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调查处置的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建议。
调研组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认为通过此次调研收获很大,表示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地方同志的意见和建议,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来源:吉林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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