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有家美甲店被查了!姑娘们,做这些事,一定要擦亮眼睛!

浙江卫生计生监督

美容有风险

打针需谨慎


宁海有家美甲店除了美甲,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为投诉人做点痣及割双眼皮、祛眼袋手术,同时两名手术操作人员均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近日,宁波市宁海县卫生监督部门接到医疗美容相关投诉举报案件后,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最终行政执法人员对该美甲店负责人杨某作出罚款人民币6000元和没收非法所得4820元的行政处罚。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宁海目前只有2家医院可开展医疗美容项目


目前,宁海县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的机构仅2家,即宁海县第一医院宁海县第二医院。其他任何生活美容机构等,均无资格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

 


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活动通常具有隐蔽性、偶然性,仅通过日常监管难以发现,呼吁广大市民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提供相关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共同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的良好局面。 


追求美丽无可厚非,但切记要去正规的医院或者美容机构,并且关注“两证”:即机构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作人员要有医师资格证书。



来源:宁海县卫生监督所


相关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