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解读

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宣教中心

1.药价平均降低12.7%

取消药品加成即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有任何加价。取消加成后,药品价格平均降低12.7%左右。

改革前后部分常用口服药品价格对比

2.设立门诊诊察费 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门诊诊察费不是挂号费,是在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查费基础上新设立的。之所以叫“门诊诊察费”,就是为了突出医务人员对整个医疗过程提供的技术劳务价值。以后看病还需要挂号,因为挂号相当于到医院看病前的报到和排队过程,挂号时需要交的是门诊诊察费。

挂号费并入诊察费

将挂号费并入诊察费,诊察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诊察费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急诊诊察费、住院诊察费等。

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本次对门诊诊察费作出了整合调整,改革后的诊察费正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门诊诊察费应由医保报销的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报销。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诊察费个人自付部分。

简易门诊每次1元

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保留简易门诊,按每次1元收取。

收费标准看这里

本次市级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分别由原来的每次3元、5元、8元(各含1元挂号费)调整为10元、15元、25元,医保均报销9元,患者分别自付1元、6元、16元。

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少负担2元,切实保障了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主任医师诊察费患者多负担8元,主要目的在于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保障医务人员合理收入,进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缓解三级医院、知名专家看病拥挤问题。

改革后门诊诊察费价格及个人自付变化

3.这些费用也将调整

提高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中医类项目价格平均提高55%。

部分治疗类项目价格平均提高25%。

提高并拉开不同级别手术项目价格差距。一级手术价格提高10%,二级手术价格提高20%,三级手术价格提高35%,四级手术价格提高55%。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手术和治疗价格经批准可上浮不超过10%。

拉开儿科与成人项目价格差距。六周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价格在成人手术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提高幅度不超过10%。

压缩单胎顺产接生和剖宫产术的价差,鼓励顺产生育。提高神经阻滞麻醉和中医非药物性治疗项目价格,促进中医及传统治疗技术应用。

改革前后部分常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比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大型医用设备(磁共振、CT等)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10%。

部分项目价格保持稳定

部分项目价格保持稳定。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项目(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