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患者可自主选择购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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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湖南省卫计委获悉,湖南省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
湖南省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的购药选择权;推进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设备共享,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
近年来,湖南省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统筹推进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补助、改革支付方式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多方共担补偿机制。目前,湖南省正在搭建处方共享平台,开展处方外延试点工作,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记者了解到,未来,湖南省将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药品的使用。根据医疗服务协议规定,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医保目录外药品的使用,合理规范使用药品。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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