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展
2017年8月24日下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湖北省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成果媒体沟通会。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副司长魏云鹏介绍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进展情况: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凸显了人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的关键性、基础性作用。
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启动实施,这是我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在人口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新阶段。
全面两孩政策成效显著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工作小组,李斌主任担任组长,王培安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
3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普遍延长了产假(30-90天),设置了陪产假(7-30天),河南省还规定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治疗期间,子女可享受每年20天的护理假;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各项扶助保障政策,重视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这些便民利民的政策措施,受到普遍好评,群众纷纷点赞。
2016年,全国住院分娩活产数为1846万,是2000年以来出生人口最多的一年,其中二孩占比从2013年以前的30%左右提高到45%,总和生育率提升至1.7。
今年1-6月,住院分娩活产数为880万,比去年同期增加6%,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全面两孩政策得到广大群众积极响应,被誉为“最满意”的改革举措之一。
服务管理改革深入推进
5部委印发《关于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完善跨部门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和形势分析会商机制。实现国家与所有省份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国家出生人口与生育登记信息库,积极开展“互联网+计划生育服务”。
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及时提供优质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北京、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贵州、海南等省市大力推进网上办事,群众足不出户、按动手机即可实现生育登记;浙江省以及河南安阳市、福建三明市、贵州遵义市、陕西西安市等地整合生育登记、妇幼保健、孕产妇保健、婴幼儿保健、预防接种等证册,促进生育登记与母子健康手册融合,多证合一、全程服务。各地稳定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网络和队伍,推动工作转型发展。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与省编办联合发文,在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加挂健康教育所的牌子,参与健康教育、精准扶贫、疾病预防等工作。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总工会联合开展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技能竞赛,提高基层依法管理、技术服务和信息统计等服务能力。深入开展新一轮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评选命名560家“新国优”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
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开展计划生育星级乡(镇、街道)”和“新一轮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引导基层转变观念、明确职责、提升能力、创新发展。
生育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2012-2016年,中央累计安排专项投资218亿元,支持地县两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项目1193个、儿童医院(含综合医院儿科)项目434个。
针对高龄孕产妇增多、“建档难”等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印发《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管理服务和临床救治的意见》等文件,优化妇幼健康资源配置,加快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全面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扎实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好再生育咨询指导服务,免费提供取环、复通等服务。
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完善
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中办、国办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重点任务分工以及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支持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统一城乡特别扶助金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在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建设标准化的母婴设施。组织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情况专题调研,研究提出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意见建议。
教育部支持8所高校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招生,在39所高校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启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加大对严重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
全国妇联印发《妇联组织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约谈暂行办法》,对就业性别歧视或严重侵害女性劳动权益等问题,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
当前,计划生育事业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服务管理改革,全力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把这件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办好。
一是加强生育全程保障,加快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
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托幼、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实好计划生育奖励假等惠民措施,着力解决符合政策家庭再生育的后顾之忧,减轻群众生养子女负担。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组织实施好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二是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稳定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推进多证合一、网上登记,实现“一次登记、全程服务”,便民利民。稳定和加强县、乡级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充分发挥村级计生专干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贯彻好中办、国办《意见》,研究制定适应新形势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
深入开展宣传倡导,强化全社会特别是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国情国策意识。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逐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来源:健康中国(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