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技术维保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微山县人民医院
宣传科 小编
微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技术维保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微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技术维保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YHTS-WSCG-090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7年 9 月1日开始至2017年 9月7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8:30时--12:00时,14:00时--17:30时。
2.地点:微山县城后路10号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情况,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提供维修资质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原件获取采购文件,同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4日 9时00分至2017年9月14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微山县城后路10号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 年 9 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微山县城后路10号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
3.联系方式: 15653726001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微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微山县城后路10号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15653726001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
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除了申请理由及事项外,还应包括单位具体名称、地址、注册时间,开户银行及银行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如下:(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需法人代表/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无效。
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身份证件。
微山查询地址: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人:曹欣
联系电话:0537-3012382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间:
正常工作日:
周一 下午14:00—17:00,
周二至周四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周五 上午09:00—11:00,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人民检察院:
(公司单位名称)因(招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段)事项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公司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公司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附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2:被查询单位名单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制作说明
一、制作依据
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由申请查询单位/个人填写,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情形。
二、制作要求
1、申请函应写明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事由提出申请的,应写明工程、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项目分不同标段的,应写明具体标段名称。
2、被查询单位(个人)较少的,可以直接填写在申请函上;较多的,可另附名单。
3、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归档要求
1份由预防部门存档,1份由申请单位/申请人留存。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HTS-WSCG-0901
采 购 人:微山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书(参考)
第六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微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技术维保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微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技术维保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YHTS-WSCG-090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7年 9 月1日开始至2017年 9月7 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8:30时--12:00时,14:00时--17:30时。
2.地点:微山县城后路10号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情况,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提供维修资质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原件获取采购文件,同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14日 9时00分至2017年9月14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微山县城后路10号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 年 9 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微山县城后路10号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
3.联系方式: 15653726001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微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微山县城后路10号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15653726001
备注:
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
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除了申请理由及事项外,还应包括单位具体名称、地址、注册时间,开户银行及银行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资料如下:(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若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场,需法人代表/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8)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复印无效。
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身份证件。
微山查询地址: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人:曹欣 联系电话:0537-3012382
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间:
正常工作日:
周一 下午14:00—17:00,
周二至周四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周五 上午09:00—11:00,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
人民检察院:
(公司单位名称)因(招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标段)事项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公司单位名称)、(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公司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附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2:被查询单位名单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制作说明
一、制作依据
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第五条,由申请查询单位/个人填写,适用于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情形。
二、制作要求
1、申请函应写明申请查询的具体事由。因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事由提出申请的,应写明工程、采购项目的具体名称,项目分不同标段的,应写明具体标段名称。
2、被查询单位(个人)较少的,可以直接填写在申请函上;较多的,可另附名单。
3、单位提出申请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归档要求
1份由预防部门存档,1份由申请单位/申请人留存。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定义
1、“采购人”系指微山县人民医院。
2、“供应商”系指参与报价并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二、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参与报价的资格。
三、采购文件说明
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包含:货物的调试、验收、维修、保护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内容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采购文件的任何内容。
3、本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于 2017 年 9月7日 18 时前通知到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报价文件制作的,须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所有供应商。澄清或修改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修改报价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与公开报价的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的编写( *必须胶装,否则磋商小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说明: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磋商小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一)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供应商和采购人就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
2、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函
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报价单位参与报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情况,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维修资格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磋商小组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报价表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4、技术文件:与本项目相对应的技术资料。
(1)技术维保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修复时间、出现维修质量问题解决;
承诺:返修承诺、施救承诺、客户回访承诺等内容
(2) 技术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文件或资料等
5、商务文件:
(1) 供应商同类业绩
(2) 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 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时间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
(4) 售后供货条款;
(5) 优惠条款(注: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括报价优惠。供应商在询标过程中增加的优惠条款将不作为评审考虑因素)。
(6) 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三)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将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磋商的重要依据,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次报价为完税后的价格。
(2)报价币种:人民币。
(3)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4)报价单位的报价包括为达到项目要求而发生的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安装、运输损耗、质检(自检及法定部门检测)、包装及质保期内的售后供货等使供货正常运行等所有费用,另外还应包括各类规费、税费、招标代理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
(5)报价中单独列出备品备件价格。
(6)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与报价文件正本应当一致,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7)供应商须提供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对同一种供货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8)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9)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
总报价。
(四)报价文件装订:
供应商必须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报价文件目录”。
(五)报价文件编写方式:
1、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2、“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黑体小四号字体。
(六)报价文件签署:
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并在报价文件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七)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准备四份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八):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正本或副本
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
3、为方便报价,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一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与报价文件同时提交。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4、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17年 9月14日 9时30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9月14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微山县城后路10号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
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4、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5、供应商代表必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报价文件概不接收,如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九)报价文件签收:以供应商填报签到表为准。
(十)报价文件修改与撤回:
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报价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报价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报价文件一致。
3、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所递交的报价文件。
五、报价有效期
1、自提交报价文件之日起90日历天。报价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六、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1、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本项目A包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000 元;B包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 元。
2、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有关费用。
第三部分 公开报价、磋商、成交
一、公开报价
1、时间: 2017 年 9月 1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微山县城后路10号微山县人民医院办公楼
3、检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公开报价时,由报价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4、报价:由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当众拆封,并宣读“报价一览表”,记录员将报价内容分项记录
二、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三、磋商原则和评审办法
(一)磋商原则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采购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磋商小组集体评审决定。
(二)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由评审委员会综合各成员意见,评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1、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资格;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满足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初步评审:
(1) 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按照相关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生产商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报价),生产商不得再参与投标(报价)。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报价)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采购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a) 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密封、盖章、装订、制作;
b) 报价文件载明的提供供货时间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用户接受;
c) 报价文件中的供货配置、技术参数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d) 供应商不参加公开报价仪式及询标事宜。
e) 不符合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 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4)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报价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5)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供应商报价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6) 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只有成为入围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首先对各单位所报产品技术、价格等项目进行公开唱报,对所报产品优点和缺点进行对比阐述。然后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经济技术等综合评定。
(2)为有助于对报价文件进行有记名评审,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供应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磋商小组采用“能够最大限度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且报价合理”的方法对各报价企业产品质量、价格、信誉, 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磋商小组综合评定,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名(综合评估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本次评审采用商务部分技术及其他部分别单独评审的方式,技术及其他部分得分由评审专家独立评审,报价部分得分由磋商小组进行计算并经代理机构复核;在商务部分和技术及其他部分全部评审完成前,评审专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透漏评分情况。
评分办法
注:a、保证所有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的真实有效性,若出现造假行为,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并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督部门作出的一切处罚决定;要求报价单位提供的各种有效证书及硬性得分部分和证明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书中;涉及到评分的证书原件必须携带至报价现场核对,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报价文件必须详细列明所报产品的详细参数,不得只使用“符合参数要求”字样或简单描述参数以至无法判断所报产品是否符合采购文件参数或直接完全粘贴采购文件参数。如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c、本次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不以最低价为成交标准,满分为100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除外),以报价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该项目成交人,若综合得分相同者,以报价价格低者为成交单位。
备注:
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否则不予扣除。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声明函(附后);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二、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可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10%的价格扣除;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在价格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4%~8%的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4%~8%的加分。本项目给予8%的加分。
4、成交标准
(1)具有报价资格,报价文件完整无缺;
(2)报价文件标准、规范、报价合理,低廉的报价具有竞争力,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3)保证质量,按期交货,满足各项实质性内容要求;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程序,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5、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四、成交通知书
磋商结束确定成交结果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签订合同
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项目验收:采购人应当在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验收,参加项目评审的采购人代表应当回避;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聘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七、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
A包:
B包: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个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两年后付清余款。
四、售后服务:
1、成交人应为用户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维修及时方便。
2、迅速快捷的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
3、质保期:设备到货经验收、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计算质保期。
在设备保修期内如设备损坏时,成交人应迅速派员及时解决,同时承担商品配件及人员的所有费用,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拖延时间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赔偿。
4、对以上技术服务应有明确的时间承诺,作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之一。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书(参考)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经过竞争性磋商,经磋商小组评定和甲方最终审查,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A、供货内容、数量
乙方所供货内容、数量详见政府采购成交明细表。
B、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政府采购合同书
(2)合同条款
(3)报价文件
(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应商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人民币。
3、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报价文件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报价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针、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供货完整、详细的技术数据和说明文件。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个月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两年后付清余款。
6、供货日期及验收地点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签订后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8、合同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9、延期提供供货
(1)如乙方毫无理由拖延提供供货,将受到甲方以下制裁:加收违约损失赔偿或终止合同。
(2)除不可抗力外,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供货,甲方可从政府购买供货费用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一周,按合同总金额的 计收。
10、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供货,供货每迟交一天,按成交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除迟交供货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 支付违约金。
(3)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1、验收
(1)供货完成后,由甲方和相关等部门将对供货的质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检验报告,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供货检验。(特种设备由专业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如发现供货与合同不符,经甲方调查后,确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2、终止合同
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服供供货。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或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3、仲裁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协商仍未解决,任何一方都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到相关仲裁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
14、合同的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本合同共七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微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采购人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全权代表 (签字): 全权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后附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同时提供其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微山县人民医院: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认 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特此证明
主管部门(章):
年 月 日
微山县政府采购
项目评审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现授权本单位 (身份证号: )为单位代理人,作为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编号: )评审的评审专家。授权代理人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的一切活动(含签署文件与处理相关事务等),我单位均予以认可。
本授权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 (单位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并盖章)
年 月 日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第六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报价函
微山县韩庄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微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技术维保项目采购 包采购并提交报价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们提交的报件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如果我们的报价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报价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
4、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的报价文件报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
6、我们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你公司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全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参与此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全权代表,全权代表在参加该项目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报价一览表(另准备一份单独密封)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项目编号: 单位:元
特别说明:
1、报价币种:人民币。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年 月 日
附件四
分项报价表(参考,可自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说明:报价单位应严格按上面表格的内容把所投包内的所有服务的具体情况填写清楚。
年 月 日
附件五
供货配置与技术规格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供应商所报设备如果与采购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
(2)除本规格、技术偏离表所列的偏离指针外,其它所有规格、技术参数均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的要求。
附件六
经营业绩一览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