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苍南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苍南卫生

     为促进我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对用人需求的实际,经研究决定,2017年我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72名,详见《2017年苍南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苍南县户籍或苍南县生源的毕业生;紧缺专业户籍限温州地区(见附件1);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

5.年龄:大专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执业医师、护师、检验师、药师资格(职称)的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主治医师资格(职称)岗位的男性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不包括苍南县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苍南县户籍或苍南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妇产科、医学影像、病理学专业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相应专业岗位,填写相应的职位代码。

8.莒溪中心卫生院、桥墩镇五凤卫生院、矾山镇昌禅卫生院、和金乡镇石砰卫生院四家卫生院实行定向招聘,分别单列报考,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9.报名条件中所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除年龄外),均统一截止到2017年9月25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原属于苍南县卫计系统事业编制人员解聘后未满3年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9月25日-9月27日(每天8:30—21:00)。

网址: http://www.cnrsj.com (苍南人才网),报名入口:http://wj.cnrsj.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视作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9月28日-9月29日(每天8:30—21:00)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0日(每天8:30—21:00)

已报名人员登陆苍南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12日。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现场审核

时间:10月16日—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大会议室(灵溪镇渎浦路与惠达路交叉口)

现场审核须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苍南县生源地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参加考试。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0月25日-10月27日(每天8:30—21:00)

已通过现场审核人员登陆苍南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内容: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考试范围:(各科总分为100分)。

(1)临床医学专业:诊断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2)妇产科专业:诊断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3)眼视光专业:诊断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4)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血液检验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5)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影像诊断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6)病理学专业:诊断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7)病理技术专业:血液检验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8)针灸推拿专业:中医诊断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9)康复医学专业:诊断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10)中药学专业:中药学等专业相关知识;

(11)预防医学专业:流行病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12)护理(助产士)专业:基础护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13)药学专业:药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14)麻醉专业:麻醉学等专业相关知识;

(15)口腔医学专业:诊断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16)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专业:中医诊断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17)应用化学、分析化学专业: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18)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疗仪器等相关专业知识;

(19)卫生信息管理专业: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相关知识;

(20)计算机技术及其应用专业(专业资格审查见附件2):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相关知识;

(21)岗位一览表中2017076和2017094岗位专业:医学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若比例内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的,依次以学历高者(学历相同的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优先)、职称高者优先;如招聘岗位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计划的,考试最低分数不能少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时,入围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苍南县生源地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


(四)体检和考核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4、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5、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卫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在职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应在拟聘用人员公示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4、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允许调动或辞职,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要求为“苍南”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苍南县户籍或苍南生源的人员,“苍南生源”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苍南县;户籍要求为“温州”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或温州生源的人员,“温州生源”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被高校录取时其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截至2017年9月25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现场审核、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7-59900936(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

0577-688815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

附件

1、2017年苍南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7年苍南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算机及应用类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请至下方阅读原文下载,如手机查阅出现乱码现象,请用电脑浏览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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