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进行时】节前廉政微提醒 风清气正过双节
新疆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确保党员干部过一个廉洁勤俭、文明祥和的“洁日”,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党委、纪委就中秋、国庆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12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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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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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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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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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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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用公款赠送、收受、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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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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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等各种消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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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教学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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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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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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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莲因洁而尊 人因廉而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