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即将迎来终点?

县域卫生

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只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不是终点。



作者|曹秋香

来源|中国县域卫生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再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

 

据了解,这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有40项。其中,审批部门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2项:一项是人体血液、组织器官进出口审批,另一项是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目前,尤其是后一项引起了医疗界的普遍关注。

 

据《中国县域卫生》统计,目前全国县市级医院至少已有178家三级医院;另外,全国各地准备或正在申报晋升三级医院的县市级医院也不在少数。那么,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会有哪些影响呢?


某医院三甲评审现场


不是“取消三级医院等级评审”

 

此《决定》指出,“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这一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函〔2012〕574号)。

 

1994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2012年6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针对当时部分省份在开展医院等级评审中出现的问题,指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三级医院评审前,必须将本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报备。

 

由此可见,本次国务院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只是取消了在特殊时期制定的特殊管制,并不是取消了医院等级评审。

 

医院等级评审背后存在复杂因素

 

我国医院等级评审政策依据起步于1989年11月出台的《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和《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1994年2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奠定了法规基础。1998年8月由于在等级评审中出现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问题,被《关于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暂停。但出于规范化管理需要,在几个回合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之后,2015年3月17日(卫医发〔2005〕104号)《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又将医院等级评审提起。

 

迄今,医院等级评审实施快30年了,其间受到各种利益因素的影响。例如,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同一种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就有区别,三级医院收费标准可能比二级高出30%。

 

不仅如此,“三级”意味着政策更优,可以购置更加高端的设备,享有更多的科研项目资源。例如,卫生主管部门明确要求,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专科所在医院应为三级医院。

 

“三级”还意味着更大的平台、声誉,能吸引来更多的医疗人才和病源。患者就医都有趋高心理,有了三级医院的标签,自然会成为患者选择的重要依据。医院有了病源,进一步的发展就有了基础。

 

医院等级评审背后,不仅仅有着不平等的待遇,还存在着一些更为复杂的因素。也有不少医生抱怨,尽管评审的初衷是为促进医院发展,实际上却逼迫医院、医生做了大量医疗以外的事情。为了评级,一些医院比规模、拼设备、拼人财物、拼贷款甚至大量造假。

 

“医院的分级认证,不是管理行为,是一种服务行为,应该引入第三方的认证机构。既然是一种服务,等级认证不应该由一个部门垄断。”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曾表示,“发展多元化的认证体系,在认证过程中引入竞争,相互促进,这样才是完善我国医院评级制度的一个根本方法。”


某医院三甲评审现场

 

医院等级评审还是要继续的

 

医院评审是国际上盛行的一种医院质量评估制度,国际上通称“医疗机构评审”,其含意是由一个医疗机构之外的专业权威组织对这个机构进行评估,以判断评定这个机构满足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符合程度。其目的和本质是为了强化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与时俱进地促进医院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与发展。

 

我国的医院等级评审周期为4年,评审结论分甲等、乙等、不合格三档,结论为不合格医院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受处分。一般二级、三级医院分甲等、乙等,一级医院不分等,所以所有合格的医院实际上就有三级五等。

 

事实上,对于医院等级评审是该存还是该废,医疗界一直争议不断。赞同者认为,这是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手段,除此而外,没有更好的办法,而反对者认为有作用但作用有限。就连一些评审专家也认为,我国的医院等级评审是“放水式”评审,因为要是真的严格按照标准去评审,恐怕能过关的微乎其微。

 

从这方面来讲,国务院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这一行政许可,或许更能强调评审专家的“决定性”作用。

 

所以,更多的评审只是期望促进医院熟悉标准并持续按照标准来管医院、办医院,力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届中国县域卫生发展论坛

暨全国首届医联体建设大会


会议时间:

2017年10月20日-10月22日


会议地点:

成都·龙之梦大酒店会议中心


组织结构:

指导单位(拟):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学术支持(拟):

中国医院协会

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

主办单位:

《中国县域卫生》杂志

中国县域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联合主办:

四川省中医药信息学会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四川省医院协会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参会对象:

政府、行业协会、各级医院以及全国各区县主管卫生工作县长、县卫计委主任、县医院院长、企业代表等。

 

会议注册费用:1980元(包含听课费,资料费,会期用餐,不含住宿及交通费用)

 

组委会联系方式:

医院机构合作:

蒋乃珺

138 1078 6164   

jiangnaijun@y-lp.cn

 

企业商务合作:

白利军

135 5206 2224 

bailijun@y-lp.cn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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