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从11月1日起正式启动!!!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正式启动!!!
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微友们看清楚了
缴费时间到2018年3月31日截止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疏忽忘记了缴费。
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指南
一、缴费标准:
1、 2017年已参保缴费的居民缴费金额为210元,其中补缴2017年个人少缴的30元以及2018年应缴的180元,划入个人账户126元;
2、 2017年应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居民缴费金额为360元,包括补缴2017年个人缴费的180元以及2018年应缴的180元,划入医保个人账户108元;
3、2018年度存在特殊情况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退伍军人、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人员、出国人员回国、劳改服刑期满人员等特殊城乡居民),只需缴纳2018年的费用,缴费标准为180元。其中,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需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4、2018年度的城乡居民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对象、贫困建档立卡户、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省政府规定的失业的十四类退役士兵、重度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以及其他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由各级财政全额资助参保。其中,(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中职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对象、贫困建档立卡户、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省政府规定的失业的十四类参战退役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的参保由民政、残联、扶贫移民等部门负责。
二、注意事项:
1、原则上乡镇居民均以村小组为单位,由村干部统一收取参保费用后,到各乡镇医保所集中进行参保核定。
2、城区居民可统一到医保局或者各社区门诊部进行办理。长期在城区居住的乡镇居民,可选择就近在医保局或门诊部参保。
3、为了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从11月起“社医保综合服务平台”也即将上线。该平台将与“江西抚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实现对接。2017年度已参保的城乡居民只要关注“江西抚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就可以在该平台上自助缴费(新参保人员需先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录入身份信息)。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保障,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确保2018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