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29家企业被立案调查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0日讯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济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生产的3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在不合格产品中,标示为安徽济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盛康药业有限公司、江西兆升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联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普宁市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绿之源种养发展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桂林兴安县鑫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金发药业有限公司、云南泰华丰功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0批次砂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和含量测定。
标示为安徽捷众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砂仁(净砂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标示为江苏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聚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戊庚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易元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时珍堂(宜昌)药业有限公司、湛江一洲国药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慧远药业有限公司、青海雪域中藏药材饮片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10批次知母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水分和含量测定。
据了解,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在立案调查工作中,企业对产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由当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情况通报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对不合格产品真实性异议的通报后,要立即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由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
安徽省零售药店联盟是安徽省零售药店自发组织的零售药店联合体,是一个公益性的资源整合,共同发展的平台!
第三方运营 集采统配 带量协议 即安徽省零售药店联盟是独立的运营机构,不参与药店的产品销售分成,集采的价格透明(与上游采购价格除去物流,最后的价格直接给到药店),集采的产品是由各药店结合自己的销售上报数据进行统一采购。联盟运营费用与收益主要来源指导运营与药店的动销提升,可以签订全年量化协议,按增量收取服务费用。
对于药店加盟条件:
1、 有选择性 区域数量控制
2、统采统配 联盟指定商业统一采购与配送
3、使用统一的零售系统软件(符合新GSP要求的版本)
结合联盟的发展需要,现面向安徽省16个地级城市公开招募16名副会长
副会长入选要求:
1、强烈的服务意识与公益心
2、致力于安徽省药品零售服务
3、不求短期经济收益
4、从事医药销售(OTC)、药店运营、管理五年以上、担任药店老板五年以上、或担任当地医药公司副总职位
5、常驻省内各地级城市
副会长工作职责:
1、发展维护服务当地会员
2、配合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上传下达
3、组织当地会员学习培训等活动
执行会长1名:负责联盟的常态运营,活动开展,要求常驻合肥,零售药店运营销售管理10年以上,有公益心,致力于服务医药零售业
注:入选人员将在2017年12月30日安徽省零售药店(中小药店)论坛上进行颁发聘书,
符合以上者可点击“阅读原文”报名参加
扫一扫,进一步了解副会长岗位
点击“阅读原文”报名参加
已经报名的朋友,会联系各位详谈,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