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角丨重复使用利器盒的,该怎么处理?
四川卫生计生监督
之前有朋友曾问卫监君
打针后的针管到底是怎么处理的
卫监君也回答了,使用后的
医用注射器都属于医疗废物
最后都要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回收
而像注射器、小玻璃制品
刀片、缝合针等锐器
一般都是先放入一个
叫利器盒的收纳盒
但是这种利器盒
按照国家的要求
必须在24小时内
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回收
在48小时内彻底安全焚化
那问题来了,如果医疗机构
重复使用利器盒
该怎么处理呢?
对此,石滨老师根据
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分析
他认为
专家简介
石滨,原卫生部全国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卫生厅行政执法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医事法学专委会委员、四川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看看专家怎么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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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器盒为一次性使用,按国家要求,规定在24小时内必须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回收,在48小时内彻底安全焚化。
一是使用利器盒是为了防止出现职业损伤,保护医务人员出现“职业暴露”,若重复使用,极易造成职业伤害。
二是放入利器盒内的损伤医疗废物,不允许在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为了重复使用利器盒而把本已装入利器盒的损伤性医疗废物倒出混入其它医疗废物中。
也就是说,重复使用利器盒
违反了以下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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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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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注丨本文综合石大爷语录、卫生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