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古交市2017年公开招聘80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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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我市高中教师短缺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根据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和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名额(80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9名,初中教师33名,小学教师28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合并到指定的的非专门岗位中。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恪尽职守,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含11月20日)。
(四)学历:报考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服务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的人员,“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服务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现仍在职的人员。
入伍前为古交户籍并已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要求,到2017年劳动合同期满,现仍在岗,且服务地为山西省太原市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七)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其中: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古交市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家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8:00——12月1日17:00
报名网站:古交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sxgujiao.gov.cn/html/site_gov/welcome/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且报考人的姓名须与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名结果查询:
1.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17年12月1日17:00前改报其它岗位。2017年12月1日17:00至12月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2.如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如该岗位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取消该岗位考试。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未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1.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到2017年12月3日24:00。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报名表。
3.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报名期间持相关材料到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2月12日9: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教师公共基础知识,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阶段,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所有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申请材料原件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审核合格的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古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3.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通知下一名人员递补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证明(档案自带的提供本人档案);已就业人员须携带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区)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2010年以前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2010年(含)以后已领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直接携带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退伍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服务地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面试
1.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录用。
3.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不合格的,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和现实表现等。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领导组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2.聘用人员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则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3.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经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要求
(一)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古交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考试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时间):
古交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15303415117
古交市教科局咨询电话 0351-5214659
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古交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古交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