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护士“在编”“编外”收入差距将逐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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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护士条例》,完善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在保证人力配置、提升薪酬待遇等方面加大落实力度,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稳定和发展好护士队伍,提高护士福利待遇,改善护士工作条件,防控和减少护理职业健康危险因素等。着力宣传在本职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护士,依法严惩伤害护士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护士人身安全。


省级医疗机构按照《福建省属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6〕148号),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省属公立医院的办法统筹编内外护理人员薪酬待遇,逐步缩小“在编”人员与“编外”人员收入差距。健全完善以突出护士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按照护士岗位职责确定岗位薪酬,依据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护理人员倾斜,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根据医院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工作量等,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其中,到2020年,三级综合医院、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护士总数比达1∶0.8,实际开放床位与病区护士总数比达1∶0.6;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实际开放床位与全院护士总数比达1∶0.7,实际开放床位与病区护士总数比达1∶0.5。对于护士配备数量低于配备标准的医疗机构,由主管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给予处罚。


此外,要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重点加强新入职护士、专业化护理骨干、护理管理人员、社区护士、助产士等的培训,切实提高护理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发展专科护士队伍,加大专科护士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平。选择部分临床急需、护理技术相对成熟的专科护理领域,制定专科护理目录,明确专科护理内涵,有序发展省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加强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实习基地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建立专科护士管理制度,明确专科护士条件、培训要求、工作职责及服务范畴等。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专科护士知识更新,保持其专业能力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