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金额占比≤15%
最近,湖南高值耗材招标正式开始了。除了和其他省份一样提出“全国最低价”之外,还多了一项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本类产品采购总金额15%的限定。
在湖南卫计委日前印发的《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实施方案》中,具体是这样描述的:
备案采购产品数据库内产品按照“总量控制、网上采购、部门监管”原则进行备案采购。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本类产品采购总金额的15%。
也就是说,高值耗材的采购金额比例要有上限,绝对不可以超越这个“红线”。
大家都知道,高值耗材利润宪章相对较大,如果使用量再居高不下,则有可能加重病人的负担。因此,控制耗材占比、甚至提出耗材零加成政策,都已经成为趋势。此次湖南提出上线15%的概念,会不会成为未来各省的一个参考?
湖南省这次集采的高值耗材一共有13大类,包括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结构心脏病、非血管介入、起博器、电生理、吻合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人工器官组织、疝修补、口腔和眼科等,在今年底之前要完成,要率先完成第一批血管介入类产品挂网采购。
湖南已经加了西部高值耗材采购联盟,目前主要参考陕西品种和价格。已经在陕西中标的企业和产品,可以直接共享数据,只需要一个确认的工作,之外的品种,则需要另行申报。
但申报也全是通过网上进行,企业和产品的资料,全用电子版,无需递交纸质材料,长期以来深受材料制作、线下提交折磨的招投标人,这下便利了。
湖南也和四川、陕西一样,设置有限价公示、投诉举报、澄清说明等环节。企业填报全国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格出现价格漏报或瞒报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报请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该产品1年挂网资格。对申报、举证不实的,报请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湖南还鼓励医疗机构单独或联合带量采购,使交易价格趋于合理。但同时要求,医疗机构议定价格后,从填写议定价格之日起一年内,同一产品议价结果不得变更,除限价调整或生产企业主动降价等原因外,这也就保护了产品价格不会被反复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