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中医院】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12月31日结束!

高阳县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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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进行中!!!








报销患者需携带以下证件

1、身份证

2、慢性病本

3、社会保障卡(没有社会保障卡患者必须携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

4、门诊拿药发票

5、处方单

报销比例

1、门诊慢性病待遇实行限额管理。成人居民门诊慢性疾病起付标准为800元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甲类费用60%,乙类费用55%每人每年合并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参保居民同时患有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2、门诊大病待遇按照住院标准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注意事项

1、我院只报销在我院拿药的慢性病患者。

2、之前拿药患者携带所需证件到住院处报销;现在拿药患者提供慢性病证件在门诊收费处缴费时即报。

2、复审的慢性病患者可报销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新申请的慢性病患者可报销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2017年新申请慢性病的患者,没有领取慢性病本的请携带身份证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农合本)到医院办公室领取。




中医院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起付线100元

住院报销比例75%•中药及中医治疗报销80%

原来的农合、城镇居民医保都算是城乡居民医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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