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榆树市全面发放2017年四类人员独生子女奖励扶助资金

长春卫生计生信息

        自2017年11月20日开始,榆树市卫计局将利用10个工作日的时间,对全市改制企业职工、城镇无单位人员、改制企业军转干部及2017年城镇退休职工奖励扶助资金进行全面发放。

        榆树市卫计局家庭发展科工作人员对上报的各类独生子女奖励扶助人员,依据国家、省有关奖励扶助确认条件及标准,进行了全面审核。

        经过认真核查后,从即日起,陆续对全市符合条件的763人,其中包括城镇退休职工501人、城镇无单位人员97人、企业改制职工165人进行一次性发放奖励扶助资金2000元。

        符合发放条件的奖励扶助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到市生殖保健医院一楼大厅领取奖励扶助资金,如因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领取的,由本人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符合发放条件的奖扶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独生子证代为领取。

(榆树市卫生计生局供稿)




制        作: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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