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省43家药企,253条缺陷大分析!
2017年11月15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0月份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10月份安徽省局共检查了80家药品生产企业,涉及缺陷的企业有43家,发现253条缺陷,其中主要缺陷13条,一般缺陷240条。
检查形式有:药品GMP飞行检查、生化药品专项检查、大容量注射剂跟踪飞行检查、中药饮片生产物料控制专项检查、跟踪检查、日常监督、药品生产检查(中药提取物专项)、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炙制、煅制、制炭、燀指),毒性饮片(静制、切制、煮制、炒制、炙制)、直接口服饮片、药品注册核查、飞行检查整改复查、跟踪检查整改复查、药品生产检查(GMP跟踪检查复查)、药品生产检查(物料控制专项检查复查暨GMP跟踪检查)、关键生产条件变更备案现场检查、冻干粉针、粉针剂(含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
本次检查中涉及关于数据可靠性(含计算机化系统附录)缺陷有6条,具体数据可靠性缺陷如下:
1、企业计算机化系统最高权限为质量部部长。
2、计算机系统管理文件未体现三级管理,权限分级不够合理。
3、企业的化验室计算机化系统权限设置不规范,采用二级权限,最高权限管理者为化验室主任。
4、Easyse-1020通微液相色谱仪工作站主机更换,未进行变更控制管理,审计追踪最高权限者无法进入。
5、紫外分光光度计纳入计算机化系统管理,企业未采取相关安全措施来保证该设备数据的安全、可靠。
6、个别品种的液相色谱图采用手动积分的方式,但未建立手动积分相关的管理制度。
附70家企业253条主要及一般缺陷汇总:
主要缺陷13条:
一、生产管理
1、企业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如包装现场正在包装批号为160701的熟地黄,未见批生产记录。现场包装袋无领料单。
2、中间站摆放的批号为171002批次的黄柏,未按照《中国药典》(2015版)要求除去粗皮。
二、质量控制
1、太子参批号(10191706001)与太子参批号(10191709001)鉴别项下,显微鉴别图谱一致。
2、仓库共四层建筑,一层为普通原药材库、二层、三层为普通饮片库。
①一层存放有原料和饮片无标识,货位卡信息填写不完整,如:丝瓜络(无批号,批量:120kg),猪苓(无批号,批量:200kg),盐杜仲(无批号,批量:2000kg);
②二层存放有毒性饮片如:清半夏:111705121、111703121、111612011,制白附子:111705161,制天南星:111701101,企业未能提供制白附子(批号:111705161)批检验记录;
③无出入库台账,并在二层发现聚乙烯包装袋。
3、质量管理部门对个别物料进厂把关不全,如对聚酯药用滴眼剂瓶“澄清度”未做检查。
三、文件管理
1、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工艺规程[STP-GY-DZⅡ-010(00)](批量:67000瓶)和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工艺规程[STP-GY-DZⅡ-002(04)](批量:68000瓶)部分工艺参数存在差异:
(1)中间产品的pH值控制范围不一致。
(2)除菌过滤器后至灌装头输液管路的清洗消毒参数不一致。
四、物料与产品
1、普通饮片生产车间(一)中转区域,盐杜仲(批号:2017100201)堆垛中混入二袋标识为赤芍(批号:2017100251)标签的饮片(实际是盐杜仲);包装标签领用和批记录上,只有领用记录,缺少退回及损耗记录。
2、现场检查企业,原药材库待验区放置两个编织袋共计装有65公斤炒鸡内金,无标识货位卡等,企业未能提供批生产、检验等记录。
3、原药材库待验区放置原药材无货位卡;如南沙参、石榴皮、炒鸡内金等。原药材入口过道处存放浮小麦一包。
4、厂区西边晾晒饮片;如丹参(170301)、透骨草(171001)50KG、原药材八角茴香200KG,现场未见物料标识。
5、部分辅料未做到票帐物相符,如液体辅料库蜂蜜20031704001物料卡剩余3.23kg,实际没有剩余。米醋20051704001物料卡剩余4.93kg,实际剩余1桶。
五、确认与验证
1、纯化水系统改造后的IQ确认未对管道材质、管径、焊接点等进行确认,PQ前二个阶段的水质监测仅为一周;空调系统改造后的IQ确认未对干燥制粒间是否直排进行确认;2个系统IQ、OQ部分确认内容的检查结果仅表述“详见图纸”、“符合要求”。
六、其他
1、委托方未完全按《委托生产管理规程》的要求,对受托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和指导。
一般缺陷240条:
一、数据可靠性(含计算机化系统附录)
1、企业计算机化系统最高权限为质量部部长。
2、计算机系统管理文件未体现三级管理,权限分级不够合理。
3、企业的化验室计算机化系统权限设置不规范,采用二级权限,最高权限管理者为化验室主任。
4、Easyse-1020通微液相色谱仪工作站主机更换,未进行变更控制管理,审计追踪最高权限者无法进入。
5、紫外分光光度计纳入计算机化系统管理,企业未采取相关安全措施来保证该设备数据的安全、可靠。
6、个别品种的液相色谱图采用手动积分的方式,但未建立手动积分相关的管理制度。
二、生产管理
1、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称量岗位葡萄糖和盐酸氨溴索连续称量,之间不清场,存在主药污染葡萄糖的风险,而剩余的葡萄糖可能用于多索茶碱葡萄糖注射液的生产。
2、按照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工艺规程规定,中间产品葡萄糖含量测定合格后才加入盐酸氨溴索溶解测定主药含量,但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批号:170910012)中间产品检测报告和检验记录(盐酸氨溴索、葡萄糖)为同一份。
3、车间内部分设备及用具清洁状况不佳。如普通饮片生产车间(一)内的塑料周转框有少量饮片残留及灰尘;直接口服饮片生产车间内粉碎机上有积灰及药粉附着;
4、部分生产设备清场不彻底,如切制间直线往复式切药机(型号QYJ-300)存在药材残渣。
5、毒性饮片蒸煮锅、普通饮片车间洗药机清场不彻底。
6、包材暂存间存放杂物未清理。
7、现场检查时2台干燥制粒机的内壁、密封圈、筛网等部位以及翻转整粒出料机的内壁均残留污渍,未清洁干净。
8、批号为171002批次的黄柏拣选不彻底,部分框内有塑料杂质。
9、未按照规定清场,如炒制间无清场状态标识,炒药锅有灰尘清场不彻底。
10、饮片车间物料暂存间、热风循环烘箱清场不彻底。
11、已清洁的容器具无清洁状态标识。
12、炒药间右侧炒药锅损坏不能使用,锅内有积灰和蛛网,但状态标识牌为“已清洁”;
13、生产车间外包装间塑料箱悬挂已清洁标识,但实际未清洁;
14、固体制剂车间容器具存放间个别已清洁的容器具如周转桶无清洁状态标识。
15、口服车间已清洁的容器内,存放废弃的电子天平等杂物;
16、蒸煮间的清洁合格证未及时更新,切药间的切药机上摆放有工作服。
17、部分标识不规范。如:仙鹤草(批号:171001)切制工序现场无生产状态标识,已切制的5箱无物料标识;辅料间使用的电子台秤无定期检定标识。
18、固体制剂车间物料暂存间存放的部分物料货位卡信息不全,缺少物料批号或编码。
19、现场检查时二更间手消毒设备内无消毒液。
20、洁净区收膏间清场时地漏未密封;
21、滴眼剂车间配消间内存放的一桶乙醇消毒液,一桶新洁尔灭消毒液,均未填写配制记录。
22、普通饮片车间洗润间无已洗润和未洗润药材存放处。
23、人凝血因子Ⅷ灭活后室走廊办公桌旁的塑料筐内放有三小袋无标识的白色粉末,其中一袋有泄露;
24、滴眼剂外包生产现场贴签岗位贴签好的产品与另一批正在包装的产品相靠很紧,存在混淆风险;
25、称量操作时,员工戴手套接触桶、抹布、饮用水后又直接接触浸膏;
26、已清洁用于盛装拉光后中间产品的空桶内有黑点、桶壁有白色粉末;
27、头孢车间物流通道不能有效控制非生产车间人员进入。
28、企业未对进入饮片车间的非生产人员进行登记。
29、拣选间管理混乱,堆放有大量未清洁的药材周转筐、拣选台上放有小板凳、批生产指令、维修工具、空白标签等,地上有废弃的周转袋,拣选台边上的栀子缺少是否已拣选的明确标识。
30、内包间张大雨、邓世霞等工人裸手包装批号为160701的熟地黄,未悬挂工作证。
31、骨肽溶液提取工序第一次油水分离建议增加油水分离装置。
三、质量控制
1、部分品种试验操作不规范。如麻黄(批号:170502)、红参片(批号:170801)、黄芪(170801)液相色谱峰峰型较差、枸杞子(批号170801)供试品峰面积超出标准曲线范围,均未达到定量要求。
2、企业未对肉苁蓉片(批号:170701)连续实验失败情况进行实验室超常情况调查;
3、黄芪(批号:1709001)部分检验数据废弃,未进行OOS/OOT调查。
4、未对本年度14次实验室超标根本原因制定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
5、甘草(批号:201705001)含量测定谱图出峰时间发生飘移,未进行原因分析。
6、百合(批号:170701)检验原始记录含量测定项下,未对对照品、样品称量过程进行记录;三七(批号:170701)、川芎(批号:170701)含量测定(高效液相法),每个样品只进一针;
7、 部分温湿度记录不完整,如仪器室3的《温湿度记录》(编号R-SO P-BF-001-01)缺少部分日期监测数据。
8、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5-羟甲基糠醛检查样品未从可能的灭菌热点取样。
9、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阴凉贮存)持续稳定性考察样品与留样样品同存在于阴凉留样室。
10、部分中药饮片无批生产检验记录。
11、部分中药饮片批生产检验记录不真实。
12、部分中药饮片检验数据不可靠。
13、八角茴香(批号:2016100041),成品检验原始数据未经评估直接引用原料数据;
14、亮菌口服溶液批检验记录中鉴别项下薄层色谱检验记录仅保存了电子图谱。
15、肉苁蓉片(批号:170701)、三七(批号:170701)检验原始记录含量测定高效液相图谱无复核人签字;
16、三七(批号:170701)成品检验原始记录中,检品信息表述不正确,如:规格表述为“统”,数量表述为“3589Kg”。
17、部分产品检验记录缺少复核人签字。
18、归脾丸(浓缩丸)(批号:1708401)批检验记录中,对鉴别项(2)进行了薄层色谱试验,但未进行结果判定;
19、培养间中,生化培养箱(编号为BSP-400)内的三批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未标记批号。
20、一般仪器室中,冰箱温度控制记录(文件编号REC-QC-007-A/0)未填写冰箱编号。
21、显微鉴别图像保存时未注明品名不易追溯。
22、静注人免球蛋白PH4(批号210D17005)纯度检测原始记录(检验编号CJ-ZE-210D17005)组分II供试品称量未记录称量仪器编号。
23、个别批次医用氧(液态)进厂检验原始记录不完整;
24、实验室使用的酸式(设备编号:YX-SSDD-50-03)、碱式滴定管(设备编号:YX-JSDD-50-04)均无校准值;
25、部分精密仪器未校验;如0.5ml吸量管、2ml吸量管无校验标识。
26、检验设备效验时限到期,未重新效验。如电子天平,有效期至2017年9月28。
27、高温室中编号为PZ-001的恒温干燥箱,2016年4月以后的使用未进行记录。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编号为PZ-056)校验期至2017年8月20日。
28、高温室中1001-3型电热鼓风干燥箱无设备状态标识,未标明校准有效期。
29、天平室中的电子分析天平(型号为CP225D,编号为PZ-023)日校记录中上未写设备型号。
30、对照品苯甲酰新乌头原碱需在冷处(2-10℃)贮藏,现场检查该对照品存放在阴凉柜中,阴凉柜温度显示15℃;
31、现场发现3%过氧化氢溶液、6mol/L盐酸溶液标签上显示有效期至2017.10,已过期。
32、理化室样品试剂标签不规范;如样品瓶标识独活1、独活2,未标识批号及配制日期。
33、化验室理化室0.3%氢氧化钠溶液配置日期过期,2016年6月8号配制,至2017年6月7日已过期;硫酸(1->10)试剂与香草酚硫酸试剂的胶头滴管已破损。
34、部分鉴别用对照药材对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无批号配置人配置日期;如黄芩、熟地等。
35、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配制记录书写不规范,如芡实(批号:101023-201002)及太子参对照药材(101499-201005);部分对照品发放记录数据与使用记录不一致,如:太子参(批号:10191709001)无对照品配制记录与使用记录。
36、标准液室中,桌上两瓶硝酸银溶液有效期分别为8月18日和8月22日。
37、化验室2%香草醛硫酸溶液有效期至2017年10月9日;
38、检验用标准液,指示用配制、发放、使用记录不完整;;
39、对照品冬凌草甲素(批号:111721-201403)配制使用记录不完整。
40、十万分之一天平标识的规格型号与实际不一致,个别所称物品的名称和批号未在天平使用记录中注明。
41、十万分之一天平(型号VUW120D)未及时更换干燥剂。
42、天平室千分之一天平(型号JA2003)清洁不到位。
43、普通仪器使用记录不完整,如箱式电阻炉记录不完整,(型号SX2-12-10Z104-JY-04-04)。
44、氢氧化钠滴定液(批号:170901)贮藏方式与药典要求不一致。
45、化验室部分功能间温湿度记录24号、25号未及时记录,如标本室。
46、标化室部分试剂未及时清理,如企业做重金属标定的一次性试剂。
47、易制毒试剂柜为玻璃柜,不能保证安全性,不符合规定。
48、标本前胡存在虫蛀现象。
49、实验室不能满足红花酸性红73、胭脂红检查项的检测条件,缺少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50、《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SMP-QA-00017-1.0)不完善,未规定如何对常年生产品种如何进行考察;未制定2017年度稳定性试验计划,尚未对2017年生产的氯霉素氨丁三醇开展考察;
51、取样车的紫外灯无使用记录;物料销毁记录表中,批准人和监督人未签字。
52、企业实际请验取样程序与《物料入库验收规程》(编号:SOP-05-001)规定不一致。
53、部分物料取样证缺少取样数量、取样件数等信息;无水氯化钙(Y-021-20170801)1280件(25KG/件)只取样了2件。
54、取样间空调净化系统的压差未见监控记录。
55、原药材蝉蜕Y201701023取样后未按要求外包装袋贴取样标识。
56、检验类仪器未制定仪器维护保养操作规程。
57、电位滴定仪未按规定养护
58、紫外液相室中,工作台上放有一个无标识的敞口塑料瓶,瓶内装有废液。
59、二氧化硫残留量装置不能正常使用。
四、质量保证
1、批号为161205 0302葡萄糖注射液(500ml:25g)发生“在灭菌阶段温度高于灭菌条件115℃30分钟,并将灭菌时批号错输为161205 0303”偏差,风险评定内容不全面,仅对糠醛值进行监测。
2、盐杜仲(批号:2017100201)的收率出现偏差,偏差处理记录中预防措施为“按计划执行”;批记录中未见盐水配制及浸润的过程;
3、半夏11D10021707001含量琥珀酸的计算出现异常数据,没有启用偏差处理调查直接引用了错误计算结果。
4、企业对硫酸卡拉霉素滴眼液偏差批次的分析评估和纠偏措施不完善;
5、铝塑包装工序正在生产氨咖黄敏胶囊171001,因故障暂停,未进行相应的偏差调查;现场对铝塑包装设备进行维修,也未见应相应记录。
6、部分偏差没有按照《偏差管理规程》(AKHY-SOP-ZL-QT-003-04)进行偏差分级、分类;偏差调查报告(编号170101)的偏差原因未进行分析,也无相应的预防措施。
7、现场检查时空调净化系统送风相对湿度89%,而精洗灌装间要求控制湿度45%-65%,企业未采取任何纠正措施。
8、抽查《变更申请表》(编号:BG-2017-002),内容为修改“三期”的打印方式,现已执行修改后的打印方式,但企业未按程序修订相应管理文件或操作程序。
9、2017年新变更事项未纳入变更台账。
10、编号为B201603004“新增药用活性炭物料供应商”变更未按公司《变更控制管理规程》进行全面评估。
11、新增Agilent1260Ⅱ高效液相色谱仪2017年9月28日完成设备验收,设备确认尚未完成,2017年9月30日就已批准变更关闭。
12、批生产记录未付合格证标签,批生产记录中产品包装指令(编号:SMP-08-001-b)依据仍为《中国药典》2010版一部,未及时变更。
13、《提取车间配料暂存间变更为干燥制粒间验证风险评估》(编号:RA-2017-029-01)评估小组组长为工程部电气工程师,未对减少一般区的功能间是否影响整个药品生产进行评估。
14、2016年生产的氯化钠注射液(规格:100ml:0.9g )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报告内容不全面,如缺少产品抽检信息、不良反应监测情况等。
15、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2016年度质量回顾分析显示精洗灌装间FFU尘埃粒子(5um)动态监测已达到警戒线,但未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16、2016年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报告未按品种进行质量分析。
17、企业未结合产品被抽检情况对今年生产的所有批次硫酸卡拉霉素滴眼液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18、亮菌口服溶液2016年度质量回顾分析中澄清液的多糖、多肽含量趋势分析图中个别数字超过警戒限,未进行分析。
19、直接从农户购入中药材收集了农户的身份证明材料,但建立的质量档案内容过于简单,缺少大宗药材供应商现场审计材料;
20、长江西路699号厂区内成品库中已放行的批号为170203、170202纯阳正气胶囊,现场未见成品放行合格证。
21、与标签合格证印刷品供应商亳州市谯城区振荣印刷厂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不完整;与辅料明矾供应商、食盐供应商等未签订质量保证协议;部分签订的辅料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已过期。
22、企业收集的部分辅料供应商资质过期,如:亳州市大丰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涡阳恒太调味品厂。
23、与亳州市宏达印刷有限责任公司的质量保证协议于2016年9月10日签订,有效期一年,已过期。
24、医用氧(液态)供应商资质部分内容过期未及时进行收集;
25、2016年度自检发现的缺陷,未见整改措施和报告。
26、缩宫素注射液再注册申报资料5中,缺少从脑垂体后叶制成脑垂体后叶粉的工艺。
五、文件管理
1、缩宫素溶液生产工艺规程(YL-TMS-103)存在不足:
(1)粗制岗位干燥工序干燥温度未体现,
(2)粗制岗位粉碎工艺参数(如投料量、转速、时间)未体现,
(3)精制岗位再干燥处理工序内容与批生产记录内容不完全一致。
2、姜半夏工艺规程(编号:TS-21-D002)辅料标准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3、麝香草酚生产工艺规程脱色工序未明确加碳量、脱色时间及温度;环维黄杨星D工艺规程(TSGY0018)对破碎、提取等生产工艺过程描述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4、未建立完善合理的产品工艺规程,操作规程;
5、板蓝根颗粒工艺规程、批生产记录中均未体现2次煎煮液合并过程;板蓝根颗粒工艺规程中,板蓝根净药材投料量按拣选2%损耗、切制3%损耗计算,该损耗量无相应数据支持。
6、败酱(批号:170801)批生产记录中无内包装材料、标签和合格证的物料平衡计算、总收率计算等记录;
7、亮菌口服溶液批生产记录中未体现投入各批次澄清液数量的计算过程。
8、纯阳正气胶囊批生产记录中未体现制粒干燥后水分控制的指标。
9、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中间体批生产记录较简单,部分关键工艺参数未体现,如红细胞(批号:160803)离心的转速、超滤膜的型号和使用次数等。
10、麸炒白术(批号:2017100351)的批生产记录的批生产指令中,无辅料麦麸和蜂蜜的领用指令;
11、炙甘草(批号:170801)批生产记录未附炼蜜记录;
12、批生产记录记录不及时,未跟随生产过程进行填写;
13、部分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如:六神曲(批号:160702)批记录中制软材工序未按照锅次详细记录;清半夏(批号:170901,批量4000公斤)批记录中,缺少切制过程中的片厚监控记录;炒鸡内金(批号:160201)批记录中,净选后药材数量擦除原数字后重新填写,修改处也无签字。
14、盐益智仁(批号:170701)批生产记录未能体现加盐水闷润过程。
15、人血白蛋白批生产记录中过滤Ⅳ添加助滤剂工序,公司《组份Ⅴ生产岗位标准操作规程》(编号:SC-TS-039)规定添加助滤剂后搅拌30分钟,但批生产记录中无相应记录项目;
16、滴眼剂批生产记录灯检工序不合格品未记录具体不合格项目;
17、批号为20170802的批生产记录批生产指令和空瓶清洁记录不全;
18、麸炒白芍20170523批生产记录的炒制工序没有根据《麸炒白芍炮制生产工艺规程》(STP-MF-007-01)对炒制终点的颜色、气味进行记录;炙甘草20170724未对炼蜜工序进行记录。
19、外包工序生产正在生产的氨咖黄敏胶囊171001批生产记录填写不及时。
20、断血流片(浸膏)批生产记录中(17090101),醇沉工序未记录搅拌的起止时间,不能体现边加乙醇边搅拌的操作要求。
21、一清颗粒(16062201)批生产记录中,总混工序领料未分别记录三种浸膏粉重量。
22、尖吻腹蛇毒(批号:D20160928)冻干记录未记录真空度,一次冻干后四批蛇毒混合记录未体现。
23、现场检查时,毒性饮片车间切片室内发现有未完成的法半夏(批号:170901)批记录;
24、部分文件处于非受控状态,如2016年《偏差处理台帐》(编号P-SMP-QA-003-02)未加盖受控章。
25、个别批次生产使用的标签上个别信息印刷不清;
26、个别批次分装使用的医用氧(液态)批号记录有误。
27、1000L多功能提取罐标准操作规程(SOP-GC-2010-01)与TQ.W.V6多功能提取罐标准操作规程(SOP-GC-2010-01)文件编号一致;
28、蛇毒运输标准操作规程(SOP-GJ-0011)未明确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要求。
29、对敞开式烘干箱(设备编号:JTSC025-01)进行了变更,但未按变更管理要求对相应文件进行修订。
30、《断血流片(糖衣)生产工艺规程及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法》(SMP-PMP-001)浸膏浓缩设备为双效蒸发器,而批生产记录中(17090101)浸膏浓缩设备为双效蒸发器和多功能乙醇回收浓缩器。
31、《麦当乳通颗粒生产工艺规程及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法》(SMP-PMP-023)喷雾制粒工序未明确喷雾频率,送风温度,物料温度,出风温度等参数。
六、物料与产品
1、物料管理混乱,部分物料记录数量与实际数量不一致,物料来源与去向不可追溯等。
2、中药饮片摆放不规范;如成品库一批号170201的鸡血藤、批号170301的鸡血藤及批号170403的蜜款冬花靠墙堆放。成品库二批号170801的炙甘草,1kg/袋与0.5kg/袋的不同规格混放在一起。成品库三批号171001的山萸肉、170901的菊花及170901的丹参三种饮片混放在同一货架上。
3、成品库三发货废弃物料袋堆放在角落,未及时清理。
4、部分物料未做到帐卡物相符,如检查企业出入库台账,显示2017年9月27日入库批号为 的炒鸡内金500公斤,未见出库记录,仓库管理主任现场未查找到该批实物。
5、仓库内存放的吐温80(生产厂家: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101720170501)库存307瓶,而货位卡上记录为207瓶;
6、成品库中有部分品种未设置货位卡;
7、原辅料未设置货位卡,原辅料使用记录不能追溯生产的产品流向。
8、部分原料无货位卡,如原料库待验区淫羊藿无货位卡。
9、普通原药材库存放桂皮(应放置芳香性原药材库)、王不留行、百合等无货位卡,有取样标识。
10、原料常温库5库放置有枸杞子无标识、无货位卡,湿度超标;原料常温库6库放置有不合格原药材远志、北沙参等;包材库合格证货位卡无物料编号、供应商、入库日期、入库量等信息,去向为“生产车间”信息不完整。
11、仓库部分货位卡填写不规范,如:一车间固体辅料库甘草(20151707001)、河沙(20071708001)供应商(来源)填写为“自购”。
12、包材库中存放的药用低密度聚乙烯袋无货位卡。
13、阴凉库存放的细辛、原料库待验区存放的石斛无货物卡。
14、货位卡设计不合理,物料进出在同一栏目项下。
15、已入库待验的红花货位卡上无入库数量,从农户购入的原药材在货位卡上体现为农户收购,未具体到人,不利于追溯。
16、未按照《物料储存养护管理规程》(SMP-WK-3023-01)要求在物料复验期满前1个月对物料及时复验,如药用低密度聚乙烯膜 、袋(生产企业:安徽瑞祥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批号:150902);
17、未对贮存的中药材定期养护管理;
18、包材未按照规程存放,如原药材库暂存包材纸箱。
19、企业未设置原药材、中药饮片退货库(区);
20、未设置阴凉物料库。现场发现皮傲宁(批号20170601,储存:遮光,密封,阴凉干燥处)与常温储存物料共库存放,该物料库未设空调。
21、标签和合格证实际领用与标签合格证管理规程(SMP-WL-005)规定的领用方式不一致;
22、成品库内的罗汉果20161221个别包装上的合格证脱落。
23、原辅料库、配料称量车间未见称量用器具。
24、该公司对易制毒化学试剂未按照规定严格管理,易制毒配制试剂购买记录不能够从备案系统内查到。
25、毒性成品库库门没有进行双人双锁。
26、常温成品库无温控设备。
27、温湿度记录未按时记录,如阴凉成品库无温湿度记录。毒性成品库温湿度记录没有按时记录。
28、原辅料库、成品库湿度控制达不到要求。
29、辅料库黄酒已过保质期;
30、普通饮片车间物料入口处挡鼠板固定槽损坏;
31、成品库中未设置挡鼠板,灭虫灯未开。
七、厂房设施与设备
1、纯化水机房清洁制度规定一周清洗两次,现场发现清洁标识上显示上次清场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有限期至2017年6月20日。现场未见冲洗记录、除垢记录及加热管拆卸记录。
2、纯化水机房测试PH值用试剂已过期;如甲基红指示液2016年6月23日配制,2017年6月22日已过期。溴麝香草酚蓝指示液2016年6月21日配制,2017年6月20日已过期;且现场无PH试纸。
3、纯化水制备使用的膜絮凝剂保质期为2017-06-07;仪器室3压片机上的压力表校验合格证2017年9月22日到期。
4、2016年仅有纯化水系统日常监测趋势图,未进行分析评价及汇总报告。
5、未配备制水设备,生产用水为从立方制药公司搬运,企业未采取取样检验或评估措施。
6、纯化水系统流量计显示数值为T/h应转化m/S;
7、未按照《纯化水系统监护管理规程(SMP-ZL-8024-01)所规定频次要求监测纯化水箱电导率;
8、空调系统压差计、水系统压力表等部分仪表合格证上显示已超出有效期。
9、颗粒剂生产车间洁净区温湿度计、压差计未按规定校准
10、成品库中电子台秤校准有效期至2016年5月17日;
11、企业未对生产所使用设备,按照规定效验,如内包间电子台秤校验日期至问2017.5.30,校验过期。干燥间2台敞开式烘箱型号HX-4的调节仪仪表,蒸煮间蒸煮锅ZZ-900型仪表,校验过期。
12、部分设施、设备未按期进行校准,如原子分光度计;
13、毒性饮片蒸煮锅温度表校验有效期至2017年7月1日。
14、在线尘埃粒子计数器委托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计量所进行校准,但未索取校准单位相关资质。
15、包材库中的温湿度计(编号为PZ-153)有效期至2017年6月20日。分析室中温湿度计(编号为PZ-047)校验有效期至2017年10月15日。询问企业知,并未在文件中规定定期查看设备校准有效期。
16、气瓶室2中,氮气瓶压力表有效期至2017年7月,氢气瓶压力表有效期至2016年7月,3瓶氧气瓶压力表无计量合格证。
17、粗洗间与精洗灌装间之间的缓冲间(门开向一般区)回风至C级空调净化系统。
18、设备的预防性维护记录为固化式表格,未能体现维护时具体所做的项目。
19、现场发现中间品存放间设置一冷凝用自来水池,生产废物传递窗上留置有部分生产用废弃塑料袋;称量配制工序未采取有效捕尘措施。
20、喷雾干燥设备有漏水现象;
21、尿素生产车间前室(溶解脱色)东侧玻璃幕墙渗水;
22、原料固体库地面有多处积水;
23、浓缩器与药液管路软管连接口不生产时未密封;
24、洁净服无清洁标识;洁净区个别功能间压差不符合规定(<10Pa);洁净区收膏间储罐标识为配液罐,标识不正确;
25、原炒药锅一台煤改气与原来另外两台烧煤的炒药锅后面的锅炉紧挨,距离过近存在安全隐患。
26、原料药干燥总混间部分管道未标明内容物名称和流向;
27、提取车间干燥制粒机的辅机间设备连接的各管道无标识。
28、毒性饮片车间物流出口防盗门损坏,未及时维修。
29、滴眼剂C级区物料缓冲间气闸门联锁不能正常使用;
30、正在生产使用的稀配罐上温度计已坏;
31、部分生产设备使用记录登记不全;
32、提取车间干燥制粒机的辅机间初效、中效压差表安装位置较高,且被储水罐遮挡不利于日常检查。
33、固体二线制粒间回风口百叶坏了,拆了维修未及时安装。
34、成品阴凉库排气扇坏了,没有及时维修;车间容器具存放间部分容器具已经破损没有及时清理。
35、干燥间存放有三整桶柴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用于敞开式烘箱加热)
38、滴眼剂一外包间物料门无防鼠设施;
八、确认与验证
1、注射用泮托拉唑钠(60mg)持续工艺确认报告中,统计分析的关键工艺参数不完整,如:时限、除菌过滤器、真空冷冻干燥机的关键参数。
2、浓缩后的提取液中间体储存期限未按照企业规定的时间进行再确认。
3、西林瓶密封完整性验证亚甲蓝溶液法试验中,无试验过程记录。
4、西林瓶密封完整性试验中,未在有效期内对密封完整性进行持续测试。
九、机构与人员
1、化验室人员培训效果不好,如化验室人员对滴定液配置初标复标理解不正确;
2、加强HPLC检验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3、未对新任QC主管进行岗位职责培训;
4、企业培训档案内容不完整,缺少考核和定期评估的相关资料;
5、质量负责人不在岗。
6、部分质量部人员体检表中未体现色觉项。
7、部分员工未见体检,如现场包装工邓士侠。
8、滴眼剂C级区灭菌岗位个别操作人员对设备操作和灭菌条件不熟悉;
9、人员进出洁净区示意流程图不完善。
10、现场检查时洁净区内部分人员口罩穿戴不规范;
12、洗衣收发记录与实际使用不能完全对应;
13、一更、二更衣服无编号、无清洁有效期。
14、参观人员使用洁净鞋未编号;
文章来源:蒲公英 整理:北重楼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原标题:某省43家药企,253条缺陷分类汇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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