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健康扶贫工程政策宣传资料
芦溪县健康扶贫工程政策宣传资料
一、政府资助参保,设立五道防线,因病住院自付费用不超过10%
政府出资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为因病住院的贫困人口设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政府兜底等五道保障线,确保贫困人口因病住院自付费用的比例不超过总费用的10%。
二、设立扶贫病房和扶贫病床
在县域内医疗机构设立扶贫病房和病床,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费用。
三、实行“先住院、后付费”
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凭户口本、身份证、扶贫卡、医保卡等免缴住院押金,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患者出院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四、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政府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出资50元,由乡镇卫生院为贫困人口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开展随访服务。
五、做好大病救治工作
对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宫颈癌、乳腺癌等10种大病进行免费救治;对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股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详情请咨询县卫计委医政股,电话:0799—7551027。
六、保障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水平
将地中海贫血、结核病、癫痫等病纳入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提高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详情请到各乡镇医保所咨询。
咨询电话:县卫生计生委 0799—7585051
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0799—7550921
县扶贫和移民办 0799--7679717
县民政局 0799—7679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