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条件
茂名卫生计生
近日,茂名市卫生监督所在市卫生计生局的领导下,结合我市当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任务要求,组织对茂名熹龙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茂名市海景湾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等18间住宿场所进行2017年度A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复核评审。复核评审小组由茂名市卫生计生局政策法规科相关人员和茂名市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专家组成。
按照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茂名市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茂卫[2015]7号)要求,使用《茂名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以量化评分方式进行。当公共场所的硬件卫生设施建设和日常卫生管理的量化评分均达90分以上(含90分),被评为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为卫生状况优秀单位;70-89分为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为卫生状况良好单位;60-69分为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C级,为卫生状况一般单位;60分以下为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D级,为卫生状况较差单位,需要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罚。
公共场所是创建国卫生城市的重点场所,我市从2015年开始,通过全面推进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现公共场所监管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激励企业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规范卫生监督管理,推进公共场所卫生水平有效持续发展,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条件。
通讯员:潘玉坤
编 辑:江健平 林志强
审 核:徐泽生 邱小玲 马林浩
终 审:华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