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台州市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路桥卫生计生监督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7年台州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了解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广泛收集并分析评价标准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为标准制修订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加大标准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标准准确理解和贯彻实施。


二、工作任务

(一)跟踪评价重点标准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确定2017年度重点标准专项跟踪评价目录。


(二)跟踪评价要点

1.标准实施效果方面:标准的实施对于减轻监管负担、改进食品生产工艺、促进食品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标准文本内容方面:标准文本表述的准确性、条理清晰度、是否存在理解歧义、是否存在语法逻辑问题、与其他法律和法规衔接性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3.标准指标和技术要求方面:标准各项指标和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4.其他问题和建议。


(三)意见反馈方式

反馈者填报《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表》(附件2),签章后报送至台州市卫生监督所。


三、工作方法

(一)广泛宣传。

1.广泛宣传跟踪评价工作任务和意见反馈平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及浙江省卫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建立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平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网址为:http://bz.cfsa.net.cn/db/yjfk;

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平台,网址为:

http://spaqbz.zjwjw.gov.cn/zjfsdata/html/localStandard.jsp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在其网站上主动链接并宣传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任务,包括跟踪评价重点标准、跟踪评价要点、意见反馈方式。及时组织动员食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生产经营者、科研机构、检验机构、教育机构等,通过以上两个平台反馈标准有关意见建议。

2.加大标准宣传与交流力度,指导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

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手段,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

(二)宣贯调研,专项收集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

针对本年度确定的跟踪评价重点标准,我委协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采取培训会、座谈会、实地调查、网上调查、专家咨询、专题研究等方式,听取各方对标准的意见建议。对每项/类标准完成不少于20份问卷调查,包括生产企业12份,监管部门3份,检验机构3份,行业协会2份。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落实专人将问卷调查结果填报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平台。

四、工作分工

(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在其网站上主动链接并宣传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任务,包括跟踪评价重点标准、跟踪评价要点、意见反馈方式,统一收集反馈意见并及时报送。

(二)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培训、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收集生产企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意见建议,及时录入反馈平台,汇总、研究、分析并及时向我委报送跟踪评价工作报告。

(二)市疾控中心负责收集检验机构的意见建议,及时录入反馈平台,及时报送将工作总结(包括跟踪评价工作主要做法、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工作建议等)



你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