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 执业医师资格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报名规定》(2014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1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龙文区2018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
2018年1月23日上午至2018年1月25日下午。
(二)现场审核地点
龙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402室医政股(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景山机关大院3号楼402室)。
(三)现场审核材料
(注意: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必须在空白处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盖医疗机构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考生确认签名,2张小二寸白底无白边彩照黏贴在左下角空白处,不要盖住条形码,需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与原件相符,并盖医疗机构印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学信网打印并有效期内)或招生花名册(需有省教委印章);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张(注意校验日期不要过期);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1份,试用期中岗位名称需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的科目相一致(如:内科、中医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
7.带教执业医师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带教老师的执业类别需与报考类别一致);
8.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9.以中专学历报考,本省中专需提交招生花名册(需有省教委印章),外省中专需提交招招生批文和招生花名册(需有省教委印章)。
10.应届医学毕业生试用期均未满一年,均需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并在8月31日前重新提供试用期满一年合格证明;
(四)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姓名应与身份证,毕业证相一致,如不一致,需开具当地公安部门的户藉证明,此证明有固定格式。不能以便函形式。
2、填写的名称、专业均需与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专业一致。
3、试用期考核证明岗位类别要求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科目相对应。没有执业医师的村卫生室不是合格的试用机构,助理医师在基层可以有限制的单独执业,但要报考执业医师,需按要求填报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考核证明不合格的不得报考。
4、报考材料严格按要求提供,不得缺项并按次序整理排放。
5、材料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应清晰,模糊、涂改情况者不予以认可为有效材料。
6、报名申请表一经打印签字确认无误后即不可再修改。
7、医疗机构名称均需与公章名称一致。
(五)收费标准
根据网上收费标准进行网上缴费。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医疗机构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收集汇总后前来审核;烦请计生服务中心、各社区与卫生院及时将此通知转发各计生服务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务必确保全区报考者顺利完成现场审核。
2、考生要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无误,今年信息将不再进行修改。
3、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龙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联系电话:2130427。
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2: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龙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18日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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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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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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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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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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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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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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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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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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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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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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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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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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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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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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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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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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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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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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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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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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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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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表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