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中消协公布消费维权年主题!22年主题全在这儿
2018年1月1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具有三层涵义:
① 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者对品质消费的需求;
② 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
③ 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逐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消协组织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① 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② 加强对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和相关法规标准的研究,着力解决理念误点、制度盲点、消费痛点,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
③ 大力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尤其是针对农村消费市场、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④ 充分发挥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作用,在消费热点领域开展体验式调查,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净化农村集贸市场环境,让品质消费惠及广大农村消费者;
⑤ 结合当前的消费热点,选取面向消费升级的绿色化、智能化、中高端化等新型前沿产品开展比较试验,为品质消费提供选择;
⑥ 扩展维权渠道,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网络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咨询,推进投诉和解平台建设,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直通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周到的维权服务。
宣传海报画面展现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日益丰富,消费选择越来越多样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消费需求不再仅限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是更加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更加注重品牌和美誉度,更加注重消费体验和精神愉悦,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加注重文明进步和环境保护,更加注重公平、公正、法治。
中消协历年维权年主题
●1997 讲诚信 反欺诈
鉴于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行为有增无减,1997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讲诚信,反欺诈”年主题活动,这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史上第一个年主题。
●1998 为了农村消费者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不能不考虑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消费者。“为了农村消费者”年主题的确定,旨在有针对性地解决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对农民权益损害严重的问题。
●1999 安全健康消费
针对现实中损害消费者权益最严重、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安全健康权益问题,中消协将1999年的年主题确定为“安全健康消费”。“呼吁社会各方面都要为消费者创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2000 明明白白消费
中消协将“知情权”作为2000年的年主题,并用“明明白白消费”表述。实质是:“明明白白消费”是消费者的权利;是经营者的义务;是政府的责任;是启动消费的前提;是消费观念的升华。
●2001 绿色消费
“绿色消费”的概念是广义的,主要是指“在社会消费中,不仅要满足我们这一代人的消费需求和安全、健康,还要满足子孙万代的消费需求和安全、健康。
●2002 科学消费
科学的消费观念是指根据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从实际出发,自觉地运用科学知识进行合理消费,以促进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最高标准。
●2003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广义的消费环境由影响消费行为的一切外在因素构成。中国消费者协会“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活动特别强调改善消费行为的经济、社会环境方面。
●2004 诚信·维权
“诚信”,就是要求经营者及市场中介机构在市场活动中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 2005 健康·维权
“健康”指的是生命健康权,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维权”就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这既是消费者协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衡量消费者协会工作的主要标准。
●2006 消费与环境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与环境”确定为2006年的年主题,就是寄希望于通过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促进市场秩序的规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007 消费和谐
所谓“消费和谐”,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全社会要树立一种“消费和谐”的理念,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推动扩大内需。
●2008 消费与责任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09 消费与发展
强调“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强调“发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强调“维权”是扩内需促发展的重要手段。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
●2010 消费与服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点,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2011 消费与民生
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强调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充分认识消费与民生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
●2012 消费与安全
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特别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
●2013 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主旨是改善民生,提升消费幸福指数;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促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增强消费意愿,释放消费需求。提高消费者科学消费观念,让自己更有力量。
●2014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是消费者协会以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新《消法》为契机,向全社会吹起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号角。它是对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落实保护消费者责任的倡导。
●2015 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消协组织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消协组织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让消费者畅享消费。
●2016 新消费 我做主
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2017 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任震宇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