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机保改革、经办服务……这些资讯不容错过
近日,
四川省人社厅召开2018年首场新闻发布会,
对2018年全省人社工作主要任务进行通报。
关于医保支付、机保改革、
经办服务等热点问题解答,
小编帮大家整理在这里了
关心的小伙伴快来看一看吧~
问题:最近,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我省下一步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出部署。请介绍下这一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答:
一、关于《方案》出台背景
医保支付是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参保患者权益的重要手段,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随着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各项改革任务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出了新要求。医保部门如何立足第三方优势,让医保既保群众健康,又促行医规范,还引导有序就医,切实起到控成本、降费用、保质量、提效率的作用,成为了我们医保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7年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推进措施,是我国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又一个纲领性文件。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结合四川省省情和医改各项工作推进要求,研究出台了《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我省下一步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出具体安排。
二、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1.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总额控制。
实施在基金预算管理基础上的医保总额控制,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抓手。《方案》明确提出: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并严格执行收支预算;要通过健全集体协商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医保总额控制办法。同时,制定总额控制指标时,要向基层医疗机构、儿童医疗机构等适当倾斜,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和儿童医疗机构发展;要逐步使用区域(或一定范围内)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代替具体医疗机构总额控制,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医保经办机构可以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一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
2.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充分考虑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因地制宜实行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重点推行按病种付费。
原则上对诊疗方案和出入院标准明确、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逐步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从2017年起,我省各地开展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得少于100个。
◆完善人头付费。
结合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依托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居民门诊统筹工作,对居民普通门诊费用推行按人头付费,并从糖尿病、高血压等治疗方案标准和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逐步将慢性病相关诊疗费用纳入按人头付费;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患者需向上级医院转诊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
◆完善按床日付费。
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对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按床日付费。
同时,要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按规定逐步将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试点。
选择1—2个市(州)全面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选择2个市(州)分别开展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相结合的付费方式试点,开展点数法与医保基金预算总额管理、按病种付费、医疗服务质量考评等相结合试点。
4.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相关改革。
主要协同项目有: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巩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果;实施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政策,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首诊;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实行医保总额付费,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分级诊疗政策落实;鼓励定点零售药店做好门诊用药供应保障,患者可凭处方自由选择在医疗机构或到医疗机构外购药;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等。
5.强化医保对医疗行为的监管。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动实现医保、医疗、医药数据信息应用共享;推行医保智能监控,实现医保从单纯管制向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转变;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探索将医保监管范围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强化医务人员管理等。
问:能否介绍下,36个国家谈判药品的政策落地,让老百姓受益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一是价格降幅大。
2017年,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乙类范围,并同步确定了这些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今年四月,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的名单,经过与相关企业的谈判,其中36个药品谈判成功,成功率达到81.8%,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际市场价格,大大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重大疾病覆盖面广。
本次纳入药品目录的36种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多个社会比较关注、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其他分别为治疗心血管病、糖尿病、肾病、眼病、精神病、重度感染等重大疾病或慢性病的药物,以及治疗血友病的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和治疗多发性硬化症的重组人干扰素β-1b两种罕见病的药物。
三是基本医保待遇好。
一方面,36个国家谈判药品中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等20个药品不设起付线,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药品单行支付,支付比例为70%。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为每个参保人员按药品单行支付的药品费用累计可达15万元;同时,其余16种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可选择住院与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进一步减轻了患有重疾的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
四是经办机构管理规范。
此次均属高值药品,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待遇,用好老百姓的救命钱,考虑高值药品的特殊性,经办上实行事前认定、分类管理的思路,实行“五定”管理,即:定认定机构、定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供药机构、实名制管理。
★组织临床专家制定全省统一的药品病种与认定标准;
★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使用此类药品必须由认定机构事前认定;
★对事前认定机构、治疗机构、供药机构的医疗和服务行为在协议中进行规范;
★对36个药品正制定相应的智能审核规则进行管控。
五是认定结算方便、机构配送快。
目前,在成都范围内指定11家认定机构与治疗机构保障患有重疾参保人员的用药认定与治疗,同时36种谈判药品中有17个药品由供药机构进行配送,丰富了治疗期内参保人员的购药途径。
问题:我省机保改革启动后,大家都非常关心 “中人”待遇计算和兑现问题。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国务院2号文件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多种举措并行的协同推进方式,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顺利实施。
在改革过程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出台机保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共14个,以确保了机保制度改革平稳运行。
●开展“中人”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认定工作,以确保关于缴费年限认定规则和办法的公平性、统一性。
●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省直接对县的扁平化管理和业务实时管控。
●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保障体系,特别明确了若出现基金缺口首先由省级财政调度资金确保发放。
●建立社银合作共赢机制。招标选择合作银行,初步实现了业务深度融合和数据充分共享。
●妥善处理老机保试点工作。将158万试点参保人员平稳转移至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截至到目前,我省已完成6.6万户参保单位的参保登记工作,参保人数近280万人,完成率100%。
由于养老保险制度与过去的退休制度在退休待遇计发方面有较大政策差异,特别是养老保险制度设计时体现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导向,与过去退休制度考虑的因素有较大变化。为稳妥推进改革,我们一方面密切关注国家机关及周边省改革推进情况,不断完善我省机保政策,另一方面进行测算验证和分析,确保改革后新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能够平稳过渡。目前,我省正在抓紧进行相关工作,待准备就绪,将适时启动退休“中人”养老待遇计算。请广大退休人员耐心等待。
问:2017年我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2018年工作又有何打算?
答:2017年,我们以推进“一号工程”、办好“头等大事”为己任,全面落实“四川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牢牢树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服务理念,着力打造综合柜员制社保公共服务新模式,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省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基金收入不断增长,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群众满意”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实现了四个“全国率先”。
1、率先通过人社部全民参保登记评估验收。
2、率先建立全省统一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网上公共服务平台。
3、率先打造“五险一金”数据共享平台。
4、率先实现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省级统接统转。
2018年,我们将加快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全力推进“一号工程”。
1、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员全覆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瞄准未参保人员实施精准扩面,着力提升全省参保覆盖率,努力实现2020年法定人群全覆盖。
2、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水平。抓住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契机,拓展线上服务渠道,通过网厅、微信、手机APP、自助一体机等多种方式,实现业务办理“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次”。
3、以“全面小康”为引领,积极推进社保扶贫工作。增强贫困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准确锁定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减轻贫困人员缴费负担,适当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
4、继续推进机保经办服务进一步优化,基金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扩面征缴质量进一步提升,经办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经办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等相关工作,推动我省社会保险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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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媛
审稿:王松、谢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