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隐患,保安全,长春市卫生监督所开展节前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大检查

长春卫生计生信息

为了做好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安全的娱乐场所,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根据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全市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12月27日开始,长春市监督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对市管范围内的游泳、洗浴、住宿、美容美发等重点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专项检查。

监督人员重点对公共场所的消毒保洁设施设立及使用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情况、卫生档案建立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持有卫生检测报告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目前,县市区专项检查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卫生监督员对发现问题逐一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问题较严重的单位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排除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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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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