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2批次药品被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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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1期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1号),将22批次不合格药品予以公告。
2017年11至12月份,全省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864批,其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22批,符合标准规定的842批。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被抽样单位和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上述企业单位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在一周内公布风险控制措施,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对公告中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省局要求各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将查处情况及时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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