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卫生监督所 开展春节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沈阳市皇姑区卫生监督所
公共场所是广大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地方,同时又是影响人体健康的媒介。当前,流感高发,公共场所内人群密集,为做好春节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安全,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自1月29日,监督员克服极寒天气,在辖区内开展了春节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各类公共场所办理卫生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公共用品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检测情况;卫生设施使用情况;公共卫生用品、消毒产品进货索证情况;场所内基本的环境卫生、空气质量及通风情况;控烟和传染病防控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公共场所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截止2月2日,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卫生监督员60余人次,检查了各类公共场所55家(其中美容场所12家、美发场所18家、沐浴场所7家、住宿场所8家、商场2家、影剧院1家、网吧6家、游泳馆1家),此次专项检查有去年“五小”行业创建卫生城的基础,所以公示情况和控烟宣传情况较好,持证率达 100%,但个别业户卫生设施使用、消毒意识,索证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针对监督检查情况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现场检查笔录46份,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
皇姑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找和消除危害公众的健康隐患,严格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健康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