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区联动,持续推进涉水产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涉水产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3月6日,市行政执法支队抽调县、区监督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及销售经营单位各一家,重点围绕“生产车间是否挪作他用、功能间设置是否合理、涉水和非涉水生产线是否混用、原辅料是否索证、成品是否检验、产品是否持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从业人员是否持证等”开展市县区联动现场执法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合法与合规。
为规范涉水产品生产销售行为,自2017年10月起,市行政执法支队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涉水产品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整治生产与销售无证涉水产品行为,通过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企业,惩处一批不法分子,健全相应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生产与销售无证涉水产品乱象。
涉水产品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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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涉水产品?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简称涉水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垢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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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的分类有哪些?
01
输配水设备: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无负压供水设备;饮水机密封、止水材料。
02
防护材料类:环氧树脂涂料、聚酯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聚氨酯涂料。
03
水处理材料:活性炭、、活性氧化铝、微滤膜、超滤膜、反渗透膜、离子交换树脂等。
04
化学处理剂:
絮凝剂、助凝剂:聚合氯化铝、硫酸铁、硫酸铝等
阻垢剂:磷酸盐类、硅酸盐类及其复配产品
消毒剂:次氯酸钠、二氧化氯、高锰酸钾、过氧化氢
05
水质处理器:
1、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的水质处理器:活性炭净水器、超滤净水器、反渗透净水器等。
2、以地下水或地表水为水源的水质处理设备。
3、饮用水消毒设备;二氧化氯发生器、次氯酸钠发生器等。
06
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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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选购涉水产品时
应注意哪些内容?
涉水产品标签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号。
(三)生产企业信息(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产品执行标准号。
(五)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六)注意事项和/或警示用语。
(七)以下产品还应当标注相应的主要技术参数:
水质处理器:进出水水质要求、净水流量、额定总净水量、工作(进水)压力。
饮用水消毒设备:有效成分及产生量、浓度。化学法二氧化氯发生器应当标注原料转化率;紫外线消毒器、臭氧发生器应当标注处理水量,紫外线消毒器还应当标注紫外灯管使用寿命。
无负压供水设备:设备功率、供水量。
水处理材料:主要性能、精度、规格尺寸。
化学处理剂:主要成分、性状、净重、有效期。
防护材料:主要成分、颜色、净重、有效期。
管材、管件、蓄水容器:材质、规格、公称压力。
密封、止水材料:材质、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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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
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暗示具有防治疾病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以及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内容。
(三)“酸性水”、“碱性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量水”、“富氧水”等内容。
(四)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