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金融社保卡使用说明
德宏州金融社保卡使用说明
【 作者: 发表日期:2017/12/4 】
1、什么是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答: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是国家人社部统一标准规范,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要求,由省级统一制卡发放的二代社保卡,同时具有金融功能和社保功能。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目前我省有工、农、中、建及农信社5家银行支持制卡。
2、领到金融社保卡后如何启用?
答:由人社部门统一在人社卡务系统内做了出入库和领卡操作后,再由人社和金融部门将卡发放给参保人,参保人领到金融社保卡后,到完成了读卡环境升级改造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首次使用时会有提示),医保功能即正式启用,同时原医保卡即自动停用。金融功能的启用则需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属银行网点进行激活,激活后就可以作为银行卡使用。
人社系统之间通过身份证号码进行关联,金融社保卡上的社会保障号码(即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医保业务系统的身份证号一致。如不一致,须要到医保中心进行更正。
3、原社保卡中的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办?
答:原社保卡停用后,个人账户余额将自动结转到金融社保卡个人账户中。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能当做银行卡余额使用,同时银行卡余额也不能在医保定点作为医保帐户刷卡消费。
4、金融社保卡如何修改密码?
答:金融社保卡对应金融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分别有两个密码。金融功能密码到发卡银行服务网点进行修改。社保功能初使密码为6个0,密码可到医保中心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修改。
5、持金融社保卡如何跨省就医?
答:跨省就医需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审批,即可到已开通全国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
6、金融社保卡丢失或损坏后,如何补办?
答:首次领取的金融社保卡不收取个人制卡费用。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等情况的,需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发卡银行服务网点挂失补办并交纳制卡费;如要变更个人信息的,需到所属医保中心办理信息变更。补换卡后按照约定时间到相同的银行服务网点取卡。
7、金融社会保障卡如何申请和领取?
答:在德宏州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应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金融社保卡。金融社保卡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年满16周岁以上的参保人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申领,发放的金融社保卡印刷有个人照片。16周岁以下的参保人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发放的金融社保卡不印刷个人照片。
领卡时,16周岁以上参保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16周岁以下参保人员由监护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户口册及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代为领取。参保人首次领取金融社保卡免费,补办需按规定缴纳工本费。
金融社保卡全省联网,在省内其他州市申领过金融社保卡将无法在我州申领新的金融社保卡,需要将卡转移至我州。
8、国家法律对金融社保卡有什么规定?
答:《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