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 | 我市完成学校和托幼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
济南卫生计生
按照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开展了学校和托幼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共对346所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学校及托幼机构建立了传染病疫情防控及报告制度,配备了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建立了传染病应急预案,开展了学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落实了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对发现的疑似病人能够按照规定进行报告,能够按照规定对教室、宿舍等人群聚集场所进行消毒。存在问题主要是:1、部分学校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不全;2、部分学校未按照规定对教室、宿舍进行消毒或者消毒记录不全。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卫生监督机构提出了整改意见,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改进。
我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大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减少传染病传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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