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第二批阳光挂网509个品规3月19日起交易

西北医药


关于公布2017年度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

第二批阳光挂网药品的通知

甘交易医字〔2018〕24号

各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甘卫发〔2017〕104号)、《2017年度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甘药采发﹝2017﹞5号)以及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公布2017年药品动态调整拟新增阳光挂网结果的通知》等文件,现将2017年度药品动态调整第二批新增阳光挂网结果予以公布(以下简称第二批阳光挂网药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阳光挂网药品

2018年2月7日,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新增阳光挂网的594个品规公示了审核结果及价格信息。经企业补充完善材料、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对提交的价格进行核查更新、勘误基本信息、处理申诉质疑、专家论证等程序,有509个品规符合阳光挂网要求,其中87个品规更新了价格信息现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直接导入阳光交易平台。见附件。

     其余要需补齐备案材料或涉及申诉质疑处理,转入后续新增阳光挂网批次,待备齐资料或处理完毕后公布。

价格再公示及质疑受理日期:2018年3月13日至16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

二、网上采购与药品价格

     自2018年3月19日起,第二批阳光挂网药品挂网交易,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均可通过甘肃省公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网上采购,严禁网下采购

  

      药品实际成交价由交易双方参考平台提供的一揽子价格参考数据自行议定,对我省医疗机构备案价格低于9省价格的,提供了医疗机构备案采购价格数据。对于新上市品种或仅有医疗机构备案价格而无省级价格的,考虑不同医疗机构定价、议价能力不同,平台未提供备案采购价格数据,标示为“该产品无省级中标价”警示交易双方合理确定实际成交价。


       已挂网药品企业,应按照《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交易交易规则(试行)》要求,及时做好与医疗机构、授权委托配送企业的衔接,按照“两票制”及相关政策规定,做好药品供应保障。新一轮药品采购配送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18年3月13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执行2017年度甘肃省药品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甘药采发〔2018〕1号)。


三、其他


第二批阳光挂网药品中,符合阳光挂网要求的部分进口药品,仍未提供生产企业针对全国总代理(无全国总代理的,须提供覆盖甘肃全域的国内一级总代理)的授权证明材料而无法网上交易,请尽快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提交授权证明材料,待补齐后自动纳入阳光交易,不再另行通知。

各市州、各县区、各医疗机构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反馈。

行业主管部门:0931-4818227、4818123

业务咨询:0931-2909280、2909382、2909383、2909268

自动传真:0931-2909269

平台网络咨询:17797661558

附件: http://t.cn/Rnh32dI下载

2017年度药品集中采购新增阳光挂网药品(第二批)及价格信息再公示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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