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接手”药品招标趋势新走向
1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同时,为提高医保资金的征管效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而根据最新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调整情况,将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此可以看出,由原卫计委操盘多年的药品集中采购,将正式“改弦更张”,由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统管。
嗯,【加强版】“福建模式”终于被认可,上升到国家层面了。
药品集中采购,历来是一个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随着2015年7号文及70号文的推进,药品集采从整体上来看,在保障药品供应、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促进医药产业水平提升等方面有了明显进步,但必须看到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药品招标主体不分离,药品集中采购手续繁杂(纸质网络申报材料要求多、各种CA、保证金收费不合理等)、唯低价是取加剧恶性竞争、市(县)药品招标次数频密、带量采购不能落实、医院拖欠货款等现象仍然屡禁不止。一味降价的后果,并没有实现多赢的局面,反而导致了各种不满意的声音出现。
因此,此次由医疗保障局接手药品招标采购,一方面体现了“谁付费、谁操盘”,另一方面,也是在现实医保资金池的水平下,兼顾不同用药水平和产业情况,采取药品中标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紧密捆绑的方式,分层次合理补偿,以实现相关利益最大化。
可以看到的是,随着各地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伴随而来的医保资金吃紧,医保控费已经成为常态化,接下来,在医疗保障局接管药品招标的背景下,相信无论是药品集中采购方式还是医保支付方式,相信还是会有不断探索与尝试,尤其是医保支付方面,预付制的加速推进,将使医生的大处方、大治疗将会得到明显遏制。
对药企来说,研究行业政策需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去研究,既看过去,注意现在,更要关注未来。就像药品集中采购一样,已经紧密地与医保支付进行了有效捆绑,药企的处方药营销环境和市场运作方式必须同步有不同以往的策略调整,才能适应形势的变化与政策的需求。
无论如何,原来的卫计委、发改委、人社部在药品价格上呈现的三足鼎立态势已然土崩瓦解,“二元定价”从今往后将正式归一统,新组建的医疗保障局将正式接管药品市场流通、销售最终价格的决定权。药品采购,将正式步入医保操盘新时代。
附:全国部分省份医保部门开展药品采购工作动态
海 南
2017年四季度,一份《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的通知》在业内流传,根据《通知》要求,海南将把人社、卫生计生、民政、物价承担有有关医疗保障职责合并,新设立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通知》显示,海南省医疗保障管理局主要职责之一就包括“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医疗保障支付标准谈判和调整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联合采购、配送和结算管理、负责监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稽查稽核医疗费用;负责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等。”
福 建
2016年7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省医疗保障工作。当年10月25日,福建省召开医保管理体系组建大会,正式下发《关于设区市医保管理体制问题的意见》,其中强调,福建省将成立医疗保障管理局和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将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所有职能进行整合。福建模式最为著名的案例就是2017年的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简称福建十标)。
广 东
2017年5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全省将组建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挂靠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
锦 州
2016年10月12日,辽宁省锦州市召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暨医改工作会议,根据《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该市将筹建“三医联动”、“三保合一”管理体制,成立锦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负责该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权归一,国家医保局成最大医疗支付方
· 国务院机构改革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方案,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8个,副部级机构减少7个。作为此次大部制改革的亮点之一,即将亮相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备受业内关注。
方案提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计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直属国务院。由此不难看出,争议多年的三保合一管理权既没有花落人社部门,也没有归属于卫生部门,而由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整合分散在原来4部委的保险职能。
事实上,最初结束“九龙治水”局面的是福建省三明市。在大部制改革方案公布之后的几个小时内,多个与医改相关的微信群中,网友都在向三明市医改操盘手、福建省医保办主任詹积富致敬,称“他对改革功不可没”。詹积富本人则在群内委婉表态“不敢当”。作为此项改革的先行者,詹积富在三明市时敢为人先,把医保、药品采购和医疗价格调整职能进行整合,真正牵起了医改中最大的“牛鼻子”。
医保担卫生系统绩效、全民健康重任
在国务委员王勇的解读中,组建医疗保障局是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
我国单独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将相关职能整合到这个全新的部门,不再由过去的国家卫计委和人社部管理,这源于医疗保险险种的特殊性:患者需要“购买”医疗服务,而不是简单得基于疾病损失估算进行现金赔付。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认为,由于医保从后付制转为预付制,医保与医疗、医药的关系就更为紧密。“在全民医保时代,医保的功能变得综合多样,全民医保制度不仅可以分散人群疾病的风险,还会影响卫生资源配置,也可以改善卫生系统绩效,促进全民健康。”顾雪非说。
多方角力局面初建
互联网上流传这样一个故事,三兄弟合伙做生意,老大开店,老二供药,老三负责给顾客返现。三兄弟中,老大不管钱,只管买药;老二只管赚钱,把同一种药换个包装,变成数十上百种,借老大的店卖给顾客,还跟老大约定卖得越多越贵,给的回扣就越多;真正管钱的老三,没有权力决定老大要进什么药,其任务只有花钱。生意做着做着,老大见老二稳赚不赔,按捺不住了。他帮老二多卖药,自己还给顾客开“大处方”,做“大检查”。最终,顾客掏不起钱,老三不堪重负。
在医改中,上述“三兄弟”都觉得自己冤,明明按政策办事,却屡屡被改。事实上,我国自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以来,对卫生体制改革已经有了新的要求。自城镇职工医保改革后,“三医”联动改革被不断提出。与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样,三医联动的改革,不同时期也各不相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中的提法: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现代医学的发展,需要强大医保体系的支持,同时医保的普及,也推动了医学、药学的进步,因为医保筹资支付体系的建立,也带来了激励机制。顾雪非告诉健康界,作为付费的第三方,在传统的模式下医保极易成为“冤大头”:他人消费,自己买单。而且医保跟医疗的关联不强。在这种体系里,医患利益高度一致,医保“买单制”是不可持续的,因此要进行改革,让医保与医疗、医药的关系紧密起来。
此次改革不仅是制度的整合,更多是功能整合。正如香港艾力彼医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庄一强所说,改革使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是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国家医疗保障局代表需求方、支付方,这种提供方和需求方的角力,对患者甚至整个市场都是有利的。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有定价权,有钱又有权,这对医保局的控费也有积极意义。
三明!三明!
多年来,国家对医保穿底的担忧从未停止,控费成为医改的目标之一。开全国先河的三明市三保统一管理之后,医保对公立医院药品的采购价格有了主导权,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控制更加直接,并产生立竿见影的控费效果。
三明的改革方式随即推向福建省。2016年,福建省组建我国首个医疗保障管理局和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亲自操刀三明医改的詹积富毫无悬念地走马上任担任省医保局一把手。在福建省的此次改革中,将分散在人社部门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的管理职责,卫计部门的新农合管理职责、药品集中采购的管理职责,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职责,商务部门的药品配送职责等,进行整合归并,统一划入到新成立的医保局,实行集中管理。
詹积富此前在接受健康界采访时表示,福建省实际上是全国第一个进行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省份,是以健康为中心而进行的医疗保障要素的大整合,从而倒逼和推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倒逼医疗机构破除逐利机制。福建省的改革模式收效显着,在医保资金日益吃紧的当下,向全国推广的呼声从未中断。尽管相对低调的詹积富尚未公开“发声”,但从他连续两天分享的朋友圈多为“三明模式推广”等内容中不难看出,詹积富似乎并不介意在这样的时刻被人重提三明医改。
此次公布的改革方案与由三明市推广至福建省的医保办非常类似,毫无疑问,这表明支付方将成为医改的主要推动力。如今国务院新成立的国家医疗保障局,掌握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大权,不难看出,未来医保在药品和医疗服务定价,以及采购价格等方面将拥有强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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