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好消息,南宁人这些都可以刷医保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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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历

2018年3月30日

农历二月十四日


好消息!


南宁人可以药店刷医保购买药品、

医疗器械、医用材料

甚至买大枣啦!

是不是很激动?

接下来

跟着小编来看一组图



大枣、木耳……刷医保的走起不?

看完开心到飞起来啦!

一起来看通知!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南人社规〔2017〕4号

《通知》个人账户资金保障功能,增强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扩大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使用范围


1. 通过南宁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办理。

2.通过南宁智慧社保南宁医保123手机APP办理。

3. 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理。


二、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的使用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其本人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批准文号为卫消字或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以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




(详细通知)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南人社规〔2017〕4号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南宁市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67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86号)和《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86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保障功能,增强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扩大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使用范围

      (一)参保职工(以下简称“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以下简称“使用人”)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二)授权人需先行绑定使用人后,其个人账户资金方可供使用人使用。具体绑定方式如下:

      1. 通过“南宁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办理。授权人持本人和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配置有“南宁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的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中心、社区居委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等场所,通过“南宁就业社保自助一体机”点击进入“社会保险”,选择“医保个账授权”进行授权绑定。

      2.通过“南宁智慧社保”或“南宁医保123”手机APP办理。授权人通过手机应用商城(如:应用宝、PP助手、iPhone苹果商店等)下载安装“南宁智慧社保”或“南宁医保123”,注册登录后进入APP首页,选择“医保个账授权”进行授权绑定。

      3. 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理。授权人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nn12333.gov.cn),在首页“服务大厅”点击“社会保险业务网上办理与查询个人服务”,选择个人登录,登录后选择“医保个账授权”进行授权绑定。

    (三)对需变更使用人的,由授权人持本人和变更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夫妻关系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授权人当前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变更。

    (四)使用人在使用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时,须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授权人的社会保障卡,按规定程序办理结算支付。

      二、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的使用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其本人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批准文号为卫消字或卫杀准字的消毒用品以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的保健食品。

      三、工作要求

    (一)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强化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二)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相关经办管理服务,配合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认真指导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服务,同时加强对各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三)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规范服务管理,完善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四)授权人所提供绑定使用人的信息资料必须准确真实,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涉嫌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取行为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其他

    (一)我市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南府办〔2015〕17号)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通知。

    (二)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5日



抄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财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这么好的福利

是不是很惊喜

看完开心到飞起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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