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巨款!原来1年多前做了这事!

浙江卫生计生监督

近日,

杭州市余杭区卫监突然收到一份

4万多的票据,

是谁发来了这笔巨款

???


巨款来源非法医疗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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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还得从2016年说起,当时,余杭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余杭区东湖街道星光街1082号F1-023-1玲儿美甲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店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重睑成形术、激光治疗类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拒绝监督检查!

  美甲店不仅场所,包括人员都没有任何医护资质,现场留有大量医疗器械,顾客档案等现场证据。但是当事人却拒绝监督检查,据不配合调查。执法人员通过走访物业,对店员、顾客等人进行调查,核对现场查获的物证,最终在当事人零口供的情况下,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处罚视若无睹?

  最终经调查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予以没收药品、器械,没收非法所得22200元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对于卫监部门的执法文书,

当事人采取 “三不”政策,

不看、不听、不收!

即便如此,执法人员任然依照程序,

将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

  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更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执法人员的多次催告也置之不理!

  所以卫监部门最终依法将案件移送余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应受的处罚终归还是得履行!


  余杭区卫生监督所收到的这份罚款金额为4万余元的票据,正是法院冻结并执行当事人所受到行政处罚但一直未缴纳罚款的款项,同时还包括一直逾期未履行所收取的滞纳金,并且当事人的个人信用征信已被列入黑名单。

面对行政处罚

别以为视而不见就能逍遥法外

!!!

处罚不是你视而不见就能躲过!

  被处罚的个人或单位不要以为不配合调查、不签字,执法人员就无法取证,无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并作出行政处罚。

  更不要以为行政处罚只是走形式,当行政处罚生效后,如果逾期不缴纳罚款行政机构将会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并将会录入信用征信“黑名单”。

  更更不要以为行政强制执行无所谓,反正一没钱、二没车、三没房,法院也拿你没办法,一旦法院介入强制执行,“老赖”将无所遁形!


“失信名单”“限高令”等着你!

  法院除了可以查封财产用于抵押罚款外,还可以将“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将其信息向征信机构、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个人信用征信几乎渗透到个人每一项重大的经济活动中,包括贷款买房、申请信用卡、买保险、租房、找工作、享受政府福利等,行政处罚可是分分钟能影响个人信用征信的。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当被执行人有履行的能力,但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也就是说,一旦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在出行和生活方面都可能受到影响。


想买房?要贷款?去旅游?

不想以后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

请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面对处罚更不要企图逃避

该受的总会到来

!!!


来源:余杭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