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公告
根据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开展2018年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的通知》(新卫科教发【2018】11号)文件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招录住院医师培训人员61名(不含协同单位)。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3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曾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百佳医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先进集体”“全国十大百姓放心医院”“全国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是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100强。
目前,医院编制床位2700张,另设有2所分院(自治区儿童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医院)、1个直属院区(自治区人民医院苏州路院区)、1个社区门诊部,现有职工5000余人,拥有医学博士、硕士973名,教授、副教授159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28名。年门诊诊疗人数220万余人次,出院病人15万余人次,手术10万余例。拥有54个临床科室、15个医技科室、16个行政职能部门,设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个国家级重点专科、40个自治区重点专科,5个国家级自治区级医学中心、10个自治区级医学研究所、18个自治区级医学质量控制中心,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培训定点医院,同时还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与考官培训基地。
医院是新疆医科大学、石河子大学医学院和安徽医科大学的临床教学医院,还是中国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国家首批11支卫生紧急救援队伍之一、亚洲国际紧急救援中心定点医院、中国高血压联盟中心新疆工作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基础护理试点医院”、全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医院、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单位;同时还是重生行动、嫣然天使基金、明天计划小天使基金、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等12项基金救治项目定点救治医院。
为不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协作,共同完善省、地、县三级医疗卫生体系网建设,探索医改进程中各级医疗机构合作共赢模式。与全疆100家医院合作建立自治区人民医院医联体,探索推进分级诊疗,实现合作共赢。为促进医院整体实力增强,医院先后与法国巴黎第十二大学附属亨利•蒙道尔医院、日本东京河边医院、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市国立第一人民医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玛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天坛医院、协和医院、阜外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浙江医院等建立了技术协作和友好医院关系。
随着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化,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自治区人民医院将始终遵循“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的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患者至上”,持续加强医院管理,改进医疗质量,提升医院服务品质,全心全意为各族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真正体现“人民医院为人民”。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自愿参加规范化培训,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专业成绩优秀;
3、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者优先;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培训待遇
1、单位委培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社会人培训对象生活补助由我院发放,标准参考本院同等条件在岗临床医师工资水平发放。因个人原因造成培训期延长者,延长期内费用自理。
2、培训期间免费提供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等各类教学场地及资源;
3、办理执业医师考试及注册管理手续。
四、招录方向及计划
2018年共22个专业基地面向社会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如下:
序号 |
住培专业基地 |
人数 |
学历 |
1 |
内科 |
10 |
本科及以上 |
2 |
儿科 |
8 |
本科及以上 |
3 |
急诊科 |
2 |
本科及以上 |
4 |
皮肤科 |
2 |
本科及以上 |
5 |
精神科 |
2 |
本科及以上 |
6 |
神经内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7 |
全科 |
5 |
本科及以上 |
8 |
康复医学科 |
2 |
本科及以上 |
9 |
外科 |
6 |
本科及以上 |
10 | 骨科 |
2 |
本科及以上 |
11 |
儿外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12 |
妇产科 |
3 |
本科及以上 |
13 |
眼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14 |
耳鼻喉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15 |
麻醉科 |
3 |
本科及以上 |
16 |
临床病理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17 |
医学检验科 |
2 |
本科及以上 |
18 |
放射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19 |
超声医学科 |
3 |
本科及以上 |
20 |
核医学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21 |
放射肿瘤科 |
2 |
本科及以上 |
22 |
口腔全科 |
2 |
本科及以上 |
合 计 | 61 |
五、招录程序
(一)招录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7月26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递交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所需材料(具体见第5条有关事项)。
3.网上报名程序:
(1)登陆住培管理平台:http://www.xjrct.haoyisheng.com(新平台);
(2)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信息,点击提交;
(3)系统提示,恭喜你注册成功,重新登陆;
(4)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密码,点击登陆;
(5)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6)点击打印报名表。
4.现场确认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教培楼2楼毕业后教育科
5.有关事项:
(1)《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网报后打印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初始至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3)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相关证件原件及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4)政审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奖惩及有无违规违纪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已参加工作的报名者同时携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工作函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照片2张(2寸蓝底彩色近期免冠照)和电子版,照片后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
(7)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名者自行体检提交提交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体检单位级别为三级医院。
(二)资格审核
我院将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在《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上盖章,并在住培管理平台上予以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将于7月29日前完成。
(三)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本专业基地专业理论知识。采取汉语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录专业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依照笔试情况待定,面试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专业知识和专家提问。
3.时间:7月30日-8月10日
(四)资格复审
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笔试、面试的招录成绩,各专业基地结合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执业及资格考试成绩等多方面综合评价,再次进行资格审核,按1:1确定拟招录学员。
(五)录取时间
第一志愿:8月13日-8月14日
第二志愿:8月15日
第三志愿:8月16日
调剂时间:8月17日
(六)学员报到时间
学员报到时间:8月20日-8月22日,逾期未报到者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岗前培训时间:8月23日-8月31日,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签订培训合同
被录用的住院医师按照自愿签约的原则,与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培训结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教培楼2楼毕业后教育科
联 系 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62837、856107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2018年5月15日
编排/艾雅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