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全力做好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规范工程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增强其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保障及服务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日照市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按照《全省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规范工程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自2016年4月开始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
根据省卫生计生监督所各项要求,结合日照市实际情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于2016年4月20日制定下发了《全市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规范工程实施方案》(日卫监发〔2016〕11号)。此项检查工作为期3年,2018年是此项工作的最后一年,今年4月下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继续将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规范工程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之一,组织专业人员就该项工作到各区县进行督导检查,并要求各区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日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作为市级卫生监督部门,近期将把辖区内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规范化工作做得突出的单位作为示范点,组织召开现场会,区县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学习,按照抽查工作与现场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行政并重的原则,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特别是针对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空设诊疗科目、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消毒隔离不规范、违法处置医疗废物、医院污水处理不规范等行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在发现问题的同时帮助指导其解决问题,同时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向其强调加强依法执业自律的重要性。
在过去两年已经对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乡镇卫生院进行抽查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对各区县的乡镇卫生院的监督抽查并按期对乡镇卫生院依法执业规范工程进行验收,区县监督机构验收率达到100%,要求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达到《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杜绝违法违规执业现象,依法执业规范率达到100%,医疗服务水平明显得到提高。对抽查中所发现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乡镇卫生院,将给予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