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日 | 劝阻违法吸烟36计——责任篇

长春卫生计生信息


一次劝阻就是一次爱心的传递,

就是一次民主的监督,

就是一种维权的表达,

也是一次相互尊重的交流。

一次爱心的传递,

可能让那支已经燃起的卷烟熄灭,

一次成功的劝阻,

可能成全吸烟者戒烟的一段佳话。


违 法 吸 烟
人 人 劝 阻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劝阻室内吸烟,
不主动敬烟,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为让劝阻成为一件人人能做、人人愿做的功德之举,小编特意结合实践编写了违法吸烟劝阻36计,今天推出36计——责任篇。


第一计
以劝为上
您劝阻了,您努力了,为了他/她,也为了您。您的责任尽到了。劝阻得当,禁烟成功,保护了在场所有人,包括您自己。不劝阻,听之任之,害了所有人,也包括您自己。劝,您是无烟环境的倡导者,也是无烟环境的受益者。


第二计
走非上计
作为一个暴露二手烟者,您不应漠视,更不能迁就、逃避。您能躲一次、两次,但您不能永久躲避。如果中国的三亿吸烟者都无所顾忌地吸烟,您往哪里躲?您知道吗,即使是吸入少量的二手烟也会对您的健康带来伤害。躲的结果,人受害,己也受害。每个人都尽到自己一份责任,控烟的声音就放大了。


第三计
反躬自问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法制社会的基础,不能因为是熟人、朋友或碍于面子就于法理而不顾。当您在劝与不劝间犹疑不决时,您要反躬自问:遵法、守法、维护法律是文明社会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我尽责了吗?


第四计
法立行随
当地各相关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普法宣传,对相关人员进行普法及相应技能培训,同时还应督促各场所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



(长春市健康教育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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